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洽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1 | 2020-05-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貴公司於109年7月15日前完成上開操作許可證變更或回復於操作許可證核定之操作時段作業,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倘屆期未完成變更仍在操作許可證核定之操作時段外作業,將依法按次處罰。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中清路八段715號 | 洽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本局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本局於109年5月8日22時30分派員至貴公司廠區稽查,現場磨粉程序(M01)作業中,查貴公司雖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經核對前開許可證內容,M01磨粉程序之許可操作期間為每日8時至12時及13時至17時,顯超過操作許可證核定之操作時段,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6-10 |
2 | 2017-08-10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請貴公司儘速完成改善,本案後續倘經量測仍逾管制標準,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規定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南寮里中清路八段715號 | 洽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按次處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前於106年2月14日1時7分派員前往洽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清水區中清路八段715號)稽查,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1.9分貝,已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續於同年8月10日接獲民眾反映噪音擾民案件,並於當日22時24分至洽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為50.1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30 | |
3 | 2017-06-29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貴公司儘速完成改善,本案後續倘經量測仍逾管制標準,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規定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南寧里中清路八段715號 | 洽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按次處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6年2月14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臺中市清水區中清路八段OO號)稽查,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已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再次於同年6月29日派員前往複查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25 | |
4 | 2017-04-07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42000元整,請貴公司儘速完成改善,本案後續倘經量測仍逾管制標準,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規定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南寧里中清路八段715號 | 洽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6年2月14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地址:臺中市清水區中清路八段OO號)稽查,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已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再次於同年4月7日派員前往複查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11 | |
5 | 2017-03-22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請貴公司儘速完成改善,本案後續倘經量測仍逾管制標準,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規定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南寧里中清路八段715號 | 洽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地址:臺中市清水區中清路八段OO號)稽查,於周界外測得均能音量,已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夜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再次派員前往複查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26 |
Currently on page 1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