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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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1-2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苗栗市宜春路(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NA-5929)於113年1月22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2-22 |
2 | 2024-01-0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寶山鄉科環路 |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NA-0288)於113年1月9日行經新竹科學園區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5 |
3 | 2024-01-0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寶山鄉科環路 |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NA-5929)於113年1月5日行經新竹科學園區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5 |
4 | 2023-10-1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3月29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第六貨櫃中心 |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287-KQ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2-02 |
5 | 2023-10-0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限於112年11月30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1月30日。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中突堤出口 |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NB-5867車輛於112年10月2日16時26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中突堤出口,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16 |
6 | 2021-03-0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 |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本府109年9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091776777號公告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0-14 |
7 | 2018-07-2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於107年9月30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南泊渠管制站 |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2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NA-5568車輛於107年7月20日10時20分行經臺中市南泊渠管制站,經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4.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76%超過法定排放標準40%,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現行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18 | |
8 | 2018-06-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中清路九段1321號 |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股份有限公司於107年6月15日15時場內廢紙及廢棧板堆置區因不明原因發生火勢,引起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前揭情節核有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15 | |
9 | 2017-08-2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6年10月18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 |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O-469車輛於106年08月21日10時23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1.8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28 | |
10 | 2017-07-0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6年8月21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后里站) |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O-141車輛於106年07月06日08時51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后里站),經本局檢測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03 | |
11 | 2017-06-07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6年7月21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 |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O-141車輛於106年06月07日10時26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8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稽查人員以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53%超過法定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30 | |
12 | 2017-03-3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6年6月20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中突堤管制站 |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和臻貨櫃倉儲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391-KQ車輛於106年03月30日11時04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中突堤管制站,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4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2.8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稽查人員以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63%超過法定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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