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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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08-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因貴公司109年第2季至第4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皆達85%以上,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另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DAHS)請貴公司於110年3月12日前提送依法保存原始數據之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0年03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二號、星科路一○一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該事業排放管道P002監測項目不透光率在109年第1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79.9%,未能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每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應達85%以上之規定。 2.該事業DASH系統未依108年4月12日發布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保存原始數據及計算。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1-22 |
2 | 2019-10-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罰鍰新臺幣100,000元,因貴公司已完成汰換作業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二號、星科路一○一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行為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4)排放管道(P002)於108年2月25日至108年3月3日進行儀器測試,測試結束後於108年3月4日更換回舊機,惟汰換期間未進行每週檢測,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行為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1-18 |
3 | 2019-09-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長榮公司32號貨櫃集散站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9月17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於至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32號碼頭貨櫃集散站執行督察結果,經開啟海關抽驗之2個貨櫃查驗內裝物,每個貨櫃內部38個紙瓶磚,其中貨櫃編號EISU9452249以堆高機吊出32個瓶轉,編號BSIU9467987以堆高機吊出16個瓶磚查驗,廢紙瓶磚為廢瓦楞紙,惟夾雜廢書本、廢報紙、廢雜誌及廢塑膠並有少許未剝塑膠皮廢電線,明顯含未妥善分類之廢紙廢棄物,認定未符合本署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廢紙輸入要件,未依規定申請核發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11-08 | |
4 | 2019-01-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臺中市后里區三豐路三段2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8年1月22日14時整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稽查,查獲貴公司廠內貯存作業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2-26 | |
5 | 2018-09-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78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10月22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化學需氧量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10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2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分公司於本市后里區三豐路2號從事造紙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670-11 號),經本局於107年9月6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分公司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7mg/L(限值:1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0-10 | |
6 | 2017-11-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二號、星科路一○一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分公司於本市后里區三豐路2號從事造紙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670-10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環保署中督隊)於106年11月7日派員前往督察結果,發現T01-8廢水調整池(一)內廢水經處理後未流入T01-9廢水調整池(二),亦未流入備用之T01-10廢水調整池(三),而逕行流入T01-11溶解空氣浮除池(一),許可登記事項不符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貴分公司已於107年1月4日以隆后廠字第18003號函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送交本局審查,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1-08 | |
7 | 2017-08-3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11月24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說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6年11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二號、星科路一○一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6年8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查核時,發現102年至105年之氮氧化物與105年之硫氧化物,其年排放量均超過M04操作許可證之核定量10%以上,顯貴公司未依其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26 | |
8 | 2017-06-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9月12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6年09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二號、星科路一○一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之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6年6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檢測時,現場10號抄紙機製程正常運作中,爰本局於該製程之排放管道進行異味污染物檢測作業,其中排放管道F-0756B之異味檢測值為2,320,不符合排放管道高度之排放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11 | |
9 | 2017-06-2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700000元整,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並依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審酌貴公司違反本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本法義務所得之利益甚鉅,本局加重處以新臺幣70萬元整罰鍰。 限期於106年8月10日前完成改善,並請貴公司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送本局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三豐路2號周界星科路旁(地點:后里區牛稠坑段七星小段25地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及行政罰法第18條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6年6月26日9時50分派員前往該公司稽查,稽查時會同該公司人員於該公司下風處周界外,位置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62,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地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5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18 | |
10 | 2017-06-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南村路333巷旁(地點:后里區屯子腳段0195-0745地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6年6月19日12時整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稽查,查獲貴公司廢紙物料堆置(廢紙、廢塑料)區之褐色逕流廢水,未能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排出污染周界外水體,且經本局於現場採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2680mg/L(標準值:1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致污染地面水體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19 | |
11 | 2017-04-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二號、星科路一○一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暨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2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7)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以下簡稱M07製程),本局108年1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時,發現M07製程之排放管道於106年4月2日0時、1時、2時、9時及19時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之NOx監測數值均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1ppm),且統計其超過時間已逾2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暨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4-29 |
12 | 2017-03-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並限期於106年6月12日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申請限改日期:106年06月12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二號、星科路一○一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7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6年3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后里區三豐路2號)執行稽查作業時,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14)製程刻運作中,其流程略為廢紙混合物→氣化爐→旋風分離器→鍋爐→成品,其中鍋爐之蒸氣設計蒸發量為17.8T/hr,屬環保署公告第一批應申請設置、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事業,惟截至本局稽查當日,貴公司仍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勒令停工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08 | |
13 | 2017-01-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三豐路三段2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6年1月16日15時25分派員前往該公司工廠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鍋爐因故障排除操作過程中,將鍋爐內高溫細煤暫儲於太空包中並放置於鍋爐旁空地,太空包因悶燒而造成部分破損及融損,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及異味散布於空氣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3-30 | |
14 | 2016-11-3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三豐路2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2-17 | |
15 | 2016-11-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罰鍰新臺幣100,000元,並限期於106年2月22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限改日期:106年0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二號、星科路一○一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1-13 | |
16 | 2016-11-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三豐路2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2-20 | |
17 | 2016-11-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500000元整,請貴公司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送本局查驗(自送達日之翌日起,暫停按日連續處罰),有關改善完成或暫停按日連續處罰之認定,請貴公司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暨「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規定辦理。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星科路101號附近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本局於105年7月29日裁處貴公司並限期完成改善,貴公司函附相關資料向本局申請展延改善期限終至105年10月13日,本局原則同意,貴公司於105年10月13日函報相關資料報請查驗,本局於105年10月27日執行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改善屆滿現場查驗,現場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本廠周界外下風處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194,仍未符合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第2項處按日連續處罰。 |
不須改善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1-01 | |
18 | 2016-10-3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700000元整,請貴公司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送本局查驗(自送達日之翌日起,暫停按日連續處罰),有關改善完成或暫停按日連續處罰之認定,請貴公司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暨「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規定辦理。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枋寮路7之25號旁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本局於105年8月23日裁處貴公司並限期完成改善,貴公司函附相關資料向本局申請展延改善期限終至105年10月13日,本局原則同意,貴公司於105年10月13日函報相關資料報請查驗,本局於105年10月27日執行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改善屆滿現場查驗,現場會同貴公司人員於廢水處理廠周界外下風處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229,仍未符合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第2項處按日連續處罰。 |
不須改善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0-31 | |
19 | 2016-09-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二號、星科路一○一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1-22 | |
20 | 2016-09-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46000元整,於105年11月8日前函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限期於105年11月25日前完成改善並檢具符合放流水質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二號、星科路一○一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1-22 | |
21 | 2016-09-1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期於105年11月11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限改日期:105年1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三豐路2號 |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后里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並限期於105年11月11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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