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0-24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甲后路三段36巷內 |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4年10月24日14時整派員前往複查,並於相同地點(甲后路三段36巷內)測得均能音量為64.9分貝,經貴公司管理人員表示比賽進行中,無法停止活動及配合本局量測背景噪音,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6-05-04 |
| 2 | 2024-10-10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甲后路3段36巷內 |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 本局於113年10月10日11時24分派員前往複查,並於相同地點(甲后路3段36巷內)測得均能音量為58.5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6.2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4-10-28 |
| 3 | 2024-02-28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28日。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甲后路三段36巷35號附近 |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 本局於113年2月28日13時50分派員前往複查,並於相同地點(甲后路3段36巷35號附近)測得均能音量為59.8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9.4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 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4-04-08 |
| 4 | 2022-08-19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甲后路三段36巷35號附近 |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 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8.7分貝,另貴公司管理人員表示無法配合本局量測背景噪音,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3-06-16 |
| 5 | 2022-04-29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甲后路3段36巷35號附近 |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2.3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4.4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6-06 |
| 6 | 2021-03-06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安眉路144巷底 |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 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8.2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8.1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2-04-11 |
| 7 | 2020-10-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期109年11月30日前提出改善證明文件報請查驗。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福容路三號 |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后里區福容路三號從事遊樂園區,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03-05號),經本局於109年10月14日派員前往回收池(T01-9)採樣檢驗結果,油脂測值14 mg/L(許可操作範圍:6~10mg/L)。上述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已限期109年11月30日提出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或檢具依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1-28 |
| 8 | 2020-09-13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安眉路144巷底 |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 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8.8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5.4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2-03-25 |
| 9 | 2020-09-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福容路三號 |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后里區福容路三號從事遊樂園,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03-05號),經本局於109年9月3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發現自污泥濃縮池(T01-10)有ㄧ管線將污泥抽入未於許可中登載之儲砂槽暫存,經比對許可文件,明顯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0-23 |
| 10 | 2020-07-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月眉北路 |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9年7月25日21時整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公司因馬達開關故障跳開,致調整池水位溢出疏漏至逕流廢水收集系統(逕流廢水滯洪池J2),未依貯留許可文件之登記事項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2-01 |
| 11 | 2020-07-11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龍門巷8弄內空地 |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2.0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54.9分貝,經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61.1分貝,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2-03-28 |
| 12 | 2020-04-05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22日。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甲后路二段682巷98號旁空地 |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及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 查獲該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9分貝,背景音量為45.1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10分貝,不予修正),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1-22 |
| 13 | 2019-07-2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11月7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11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月眉段月眉小段5-0地號等13筆土地 |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月眉育樂世界開發案東區複合休閒園區水土保持計劃 |
違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
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辦理「月眉育樂世界開發案東區複合休閒園區水土保持計劃(管制編號:B106L8Z016-1)」本局於108年7月26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結果發現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第8條,記10點)缺失,合計10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24 |
| 14 | 2019-04-03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5月27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8年05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月眉段月眉小段0005之0000地號等13筆 |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麗寶樂園東區購物街三期新建工程 |
違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訂定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
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辦理「麗寶樂園東區購物街三期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07L81048-1)」本局於108年4月3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結果發現營建工地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7條,記4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第8條,記4點)及裸露地表覆蓋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有破損或毀壞,致影響防制效果、舖設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有流失或磨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9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2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13 |
| 15 | 2019-02-17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龍門巷與龍門巷8弄交叉口 |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前於107年11月3日15時整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並會同貴公司人員於周界外量測營業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7.7分貝,並限期於107年12月3日23時59分前改善完成,本局續於108年2月17日10時50分派員前往複查,於相同地點測得均能音量為61.2分貝,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娛樂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4-10 |
| 16 | 2018-11-02 | 環境影響評估 | 罰鍰新臺幣8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福容路3號 |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本局於107年11月2日及11月7日派員前往執行「月眉育樂世界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監督查核作業,現場查核結果發現該公司F3賽車服務區,賽車場相關設施及噪音防制設施目前尚於施工階段,即逕於11月2日現場賽車跑道上約有20輛車行駛,未確實依環境影響說明書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06 | |
| 17 | 2018-10-12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3月7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03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月眉段月眉小段75地號等37地號 | 中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月眉育樂世界興辦事業計畫(第4次變更)之水土保持計畫 |
違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辦理「月眉育樂世界興辦事業計畫(第4次變更)之水土保持計畫(管制編號:B105L8Z049-1)」工程前經本局於107年9月27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現場物料堆置及車行路徑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之規定記缺失8點,並經本局於107年10月2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070113071號函限期於107年10月11日前改善完成,惟本局於107年10月12日至工地進行複查,工區現場物料堆置仍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合計缺失4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2-23 |
| 18 | 2017-11-01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19日。請於限改日期前,向本局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書,改善期限屆滿後,本局將派員至現場複查,如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將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12月19日。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月眉段月眉小段75地號等37地號 |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貴公司辦理之「月眉育樂世界興辦事業計畫(第4次變更)之水土保持計畫(管制編號:B105L8Z049-1)」,工區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9條之規定設置相關防制設施。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 貴公司辦理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B105L8Z049-1),現場工區內之工地周界、物料堆置、車行路徑及裸露地表,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2-06 | |
| 19 | 2017-04-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3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福容路3號 | 月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稽查時現場查獲貴公司廢水處理廠調整池抽水馬達故障致廢水疏漏至安眉路側邊排水溝污染水體屬實,貴公司調整池抽水馬達使用未採取維護、防範措施且廢水疏漏時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7-05-21 | |
| 20 | 2016-11-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后里區福容路三號 | 吳寶田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后里區福容路三號從事遊樂園(區),領有本局核發之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03-05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查貴公司已於106年1月12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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