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大豐膠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4-12-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潭子區栗林里中山路三段二○一、二○三號 | 大豐膠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市潭子區中山路三段203號從事藥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816-08號),本局於113年12月3日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放流水質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42.5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22 |
| 2 | 2022-04-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限改部分:請貴公司於111年6月7日前檢送恢復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或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等資料送交本局報請查驗,屆時未完成補正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6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三段201號、203號 | 大豐膠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25 |
| 3 | 2019-05-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改善並限期於108年8月5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懸浮固體等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8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潭子區栗林里中山路三段203號 | 大豐膠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潭子區栗林里中山路三段203號從事藥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816-04號),經本局於108年5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65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24 |
| 4 | 2019-05-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潭子區栗林里中山路三段203號 | 大豐膠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貴公司於本市潭子區栗林里中山路三段203號從事藥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816-04號),經本局於108年5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現場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未見有T01-3臭氧溶解槽、T01-4光催化反應槽及T01-14A化學沉澱槽,且廢水經T01-18中繼槽之後直接放流,未經T01-19A(或T01-19B)活性碳吸附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2.貴公司提出許可變更申請前於108年6月20日經本局以中市環水字第108005695號函同意變更在案,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25 |
| 5 | 2017-07-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三段203號旁 | 大豐膠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6年7月25日20時3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製程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動植物性殘渣混合物)貯存不當,露天堆置且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05 | |
| 6 | 2016-12-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三段203號 | 大豐膠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本局於105年12月9日15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水溫檢測值:40.4℃(標準限值:攝氏三十五度以下),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暨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基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水溫檢測值:40.4℃(標準限值:攝氏三十五度以下),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1-10 | |
| 7 | 2016-07-2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潭子區栗林里中山路三段二○三號 | 大豐膠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9-21 | |
| 8 | 2016-06-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三段203號 | 大豐膠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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