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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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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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08-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集集鎮集集鎮名水路二段一五六號 | 弘城建材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弘城建材有限公司從事土石加工(洗選、碎石等)作業,申請取得本府核發事業廢水貯留許可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8月26日進行督察時發現為逐日記錄廢水貯留時間、輸(運)送方式、使用(處理)水量、廢水進流量、回輸水量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1-29 |
2 | 2020-08-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集集鎮集集鎮名水路二段一五六號 | 弘城建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負責人說明近2個月(109年7月至8月)間未逐日記錄廢水貯留時間、輸(運)送方式、使用(處理)水量、廢水進流量、回收水量等,除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外,且查有未依貯留許可證內容規定,應每日記錄各個沈澱槽排泥量(頻率),核有未依登記事項運作,同時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2.負責人亦說明自核發許可證起至督察日止(109年5月29日至8月26日),從未每月依規定記錄廠內使用原料使用(堆置)量、半成品堆置量及各項砂土石堆置區之堆置(出貨)量等資料,及未每日記錄污染防制洗車設備水錶讀數值與堆置區自動灑水設備水錶讀數值,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核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四、負責人說明廠內砂石原物料中夾雜並於作業過中所產生廢木材混合物之廢棄物,惟貯存設施露天堆置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4-19 | |
3 | 2017-08-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26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集集鎮名水路二段一五六號 | 弘城建材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土石洗選加工作業,未依規定向本府申請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督察時查獲逕行產生及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排放水質經檢驗不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4-12 | |
4 | 2017-06-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集集鎮名水路二段一五六號 | 弘城建材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稽查人員業於今日於近處制高點以空拍機UAV進行初步勘查,並派員進廠查核,現場原料堆置區經量測堆置已逾3000立方公尺,核屬環保署公告需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規模,惟查該公司尚未取得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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