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漢來國際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漢來日月行館)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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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8-2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興路139號 | 日月行館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裁罰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10-15 | |
2 | 2020-03-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98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興路一三九號 | 日月行館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府109年2月5日府授環水字第1090028032號函檢送貴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在案,命貴公司應於109年3月4日17時前完成設置乙級廢(污)水專責人員,惟貴公司遲至109年3月5日為止,仍未提出乙級廢(污)水專責人員設置申請,已再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4-27 |
3 | 2020-01-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2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興路一三九號 | 日月行館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本府108年12月12日府授環水字第1080281566號函命貴公司應於109年1月13日17時前完成設置貴公司以級廢(污)水專責人員,惟貴公司遲至109年1月14日為止,仍未提出乙級廢(污)水專責人員設置申請,已再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9-040001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18 |
4 | 2019-12-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興路一三九號 | 日月行館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本府108年9月9日府授環水字第1080206503號函同意註銷貴公司廢(污)水專責人員謝○○設置且由林○○擔任代理人,並通知貴公司最遲應於108年11月14日前提出設置申請,並於108年11月29日(含)前完成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設置申請,惟貴公司遲至108年12月2日為止,仍未提出乙級廢(污)水專責人員設置申請,前述代理人林○○代理期間已超過三個月,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9條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9-030003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1-07 |
5 | 2019-09-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6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興路一三九號 | 日月行館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本府108年7月29日府授環水字第1080172036號函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命貴公司應於收受該通知書2日內(收受日期為108年7月30日)依規辦理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或代理人每日簽章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表並於108年8月30前提送證明文件,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9月6日複查結果,貴公司仍未依規定辦理專責人員或代理人每日簽章紀錄表,已再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2-13 |
6 | 2019-08-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魚池鄉魚池鄉水社村中興路一三九號 | 日月行館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於108年8月22日稽查貴公司有未依許可文件內容每日紀錄廢水處理設施之接觸曝氣池溶氧量;未按次紀錄及每月統計污泥脫水機污泥產量與消毒槽氯碇使用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2-13 |
7 | 2019-07-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興路一三九號 | 日月行館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6條、第22條第3款第4目、第22條第3款第5目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7月12日查核貴公司,其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謝○○未於勞動基準法所定工作時間內常駐貴公司,且未備○○之108年7月12日請假紀錄供查核。另查貴公司108年7月份廢設施之每日專用電表讀數、放流水之累計讀數以及氯碇投放紀錄表,均非廢(污)水處理專責人○○簽章,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法第16條、第22條第3款第4目、第5目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9-020008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8-28 |
8 | 2017-06-1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興路一三九號 | 日月行館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查核准水措在快混池及慢混池處理單元中,分別應使用PAL及polymer並應按次記錄每月統計,惟現場查核時,二項藥桶均為空桶且未有上開用藥之相關記錄,且亦未記錄污泥產生量,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2.再查其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清理申報情形,其中依核准之廢清書中廚餘每月最大產生量為8公噸,平均產生量每月7.5公噸,其規模已屬本署公告應上網申報產出貯存清理之事業對象,且現其每日卻有廚餘產出情形,惟均申報貯存為0,其未確實申報產出及流向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27 | |
9 | 2017-05-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興路一三九號 | 日月行館開發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第24條第1項第1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本府106年4月27日府授環水字第1060089747號函同意註銷貴公司乙級廢水專責人員陳清華先生並由林靖傑先生擔任代理人,根據「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代理人代理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自原專責人員離職日106年2月15日起算),代理期滿前15日內,事業應完成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惟貴公司106年5月15日始於水污染源管制資料管理系統線上填寫專責設置申請書且資料不符合相關規定,遲至106年8月11日府授環水字第1060166970號函取得本府同意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其代理人林靖傑先生代理期間逾法定期限,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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