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明鴻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4-11-0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 | 明鴻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B-0106、營業大貨曳引車)於113年11月5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18 |
| 2 | 2024-01-1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7月31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第一貨櫃中心55碼頭管制站 | 明鴻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661-JE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21 |
| 3 | 2023-07-1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員林市莒光路734號前 | 明鴻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2目之1規定裁處。 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超過法定排放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8-16 |
| 4 | 2020-12-0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於110年2月8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2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 | 明鴻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2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明鴻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628-F8車輛於109年12月8日14時26分行經臺中市西屯區工業五路13之2號附近,經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7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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