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2-11-0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鹿草鄉豐稠村馬稠後農場50號 | 閎恩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使用中之車輛逾期未於通知之期限內修復並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經裁罰並通知限期於111年11月8日前完成改善,經查證結果車輛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已改善完成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2-12 |
| 2 | 2022-08-1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鹿草鄉豐稠村馬稠後農場50號 | 閎恩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逾期未於通知之期限內修復並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限期至111年8月9日)。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1-111-120007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18 |
| 3 | 2021-02-04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10年2月20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修正上述日期區間每月收受廢食用油之營運紀錄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彰化市陽明里中正路一段226巷2弄6號5樓 | 閎恩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依本局109年10月7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針對貴公司108年1月至109年8月間申報每月廢棄物清除聯單資料及營運紀錄資料與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資料進行勾稽比對結果,發現108年1月至109年8月間申報每月收受廢食用油營運紀錄中清運(除)機具車號:AZN-7122申報錯誤,正確應為AZM-7122。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2-20 |
| 4 | 2020-11-1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於110年1月26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1月26日。 | 臺中市 | 臺中市南屯區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 | 閎恩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 閎恩實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4579-KE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9年11月18日10時46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1.9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1-14 |
| 5 | 2020-06-04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於109年8月7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8月07日。 | 臺中市 | 彰化縣鹿港鎮彰化縣柴油車排煙檢測(彰濱站) | 閎恩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 閎恩實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Y2-7570車輛經目測判煙有污染之虞,於109年6月4日9時25分至彰化縣柴油車排煙檢測站,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值2.2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4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並以此檢測結果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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