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原上禾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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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9-1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提報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洗滌塔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頭崙里頂草路二段二三巷八號 | 原上禾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金屬電鍍相關作業,領有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497-02號),設有兩套洗滌塔防制設備(A001及A002),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督察時,電鍍製程生產作業中,A001洗滌塔未操作,依貴公司人員表示A001洗滌塔已故障2星期以上,現場未提供相關故障報備紀錄,其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2-21 |
2 | 2023-09-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13年2月23日前提具恢復原許可操作證明文件或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變更申請及提出放流水改善證明資料(需含化學需氧量及鎳),倘貴公司廠內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證明文件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2月2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頭崙里頂草路二段二三巷八號 | 原上禾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日現場查核時發現,第2個超音波水洗槽現場製程廢水係流入T01-01鉻系集水槽,惟許可標示應流入T01-05預處理槽,與許可不符;另查現場製程有使用金屬活化劑、除去劑、濕潤劑,惟許可未登載,亦與許可內容不符,上述事項核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2.當日於現場許可核准之採樣口進行採樣,其中檢測項目計有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15/限值100)及鎳(檢測值3.81/限值1.0)超過放流水標準之排放限值,核已違反水污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16 |
3 | 2021-03-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350元整,並應於限改日期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頭崙里頂草路二段二三巷八號 | 原上禾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限期110年3月25日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惟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
已改善完成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15 |
4 | 2021-01-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950元整,並應於限改日期限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3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頭崙里頂草路二段二三巷八號 | 原上禾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限期110年1月25日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惟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0-040004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2-17 |
5 | 2020-12-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頭崙里頂草路二段二三巷八號 | 原上禾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府109年9月3日府授環水字第1090317105號函核定註銷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並由代理人代理至109年11月30日,惟屆期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0-020005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2-16 |
6 | 2018-11-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應於108年4月20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以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頂草路二段23巷8號 | 原上禾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7年11月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濃度133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00mg/L)0.33倍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3-04 |
7 | 2017-04-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26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3月9日前,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3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頭崙里頂草路二段二三巷八號 | 原上禾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放流口進行採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57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7倍),鎳為4.62mg/L(放流水標準1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62倍),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1-10 | |
8 | 2016-12-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命貴公司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檢測項目須包含鎳,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4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頂草路2段23巷8號 | 原上禾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現場採樣放流水檢測結果,鎳濃度1.83mg/L(放流水標準為1.0mg/L,為放流水標準1.83倍),逾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3-17 | |
9 | 2015-08-3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5年5月6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登載事項操作或申請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之具體改善證明文件等資料、經由技師簽證及所屬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之功能測試合格報告書,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頭崙里頂草路二段23巷8號 | 原上禾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14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4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1項、45條第2項、第46條之1及修正前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8及9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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