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久連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1-1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5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頂番里埤頭巷五七之一六號 | 久連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稽查時現場運作中,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辦查核,運輸車輛離開場所前未依管理辦法規定清洗車體及輪胎,記缺失1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爰依法告發處分。 |
待改善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2-24 |
| 2 | 2023-05-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2年8月24日前),檢送自112年5月26日起至提送日止之獨立專用電度表、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每日紀錄文件及原廢水所設置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修復之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8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頂番里埤頭巷五七之一六號 | 久連預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第65條第1項、第1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原廢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妥善維護以維持其正常功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7-11 |
| 3 | 2019-07-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應於109年4月10日前,檢具疏漏設施改善具體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頂番里埤頭巷57-16號 | 久連預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廠內製程廢水處理單元沉砂池因進流水量調控異常液位過高,致廢水溢流疏漏至廠區內逕流廢水收集溝,並由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排放於周界外地面水體,並採該放流口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值(pH)為12,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2-21 |
| 4 | 2018-09-1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鹿港鎮頂番里埤頭巷57之16號 | 久連預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貴公司設籍於本縣鹿港鎮頂番里埤頭巷57之16號,從事預拌混凝土生產作業,屬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之事業,且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之再利用者登記檢核(申請序號:17121;檢核期限:2019年9月4日),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11日現場督察,經督察貴公司收受煤灰未依規定將其再利用日期、種類、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剩餘廢棄物之處置、再利用製程用水量、用電量及污染防治操作情形,作成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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