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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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12-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2年3月31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操作或申請辦理許可變更等相關證明文件,倘臺端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確認簽章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12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仁川路三九六號 | 金貴信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廢(污)水(WM01)採水送驗檢測出鋅濃度(175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最大值40mg/L、氨氮濃度(90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最大值60mg/L;另於原廢(污)水(WM02)採水送驗檢測出氫離子濃度指數為1.8低於許可登載範圍最小值2、鋅濃度(596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最大值20mg/L、氨氮濃度(1,530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最大值6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6,600mg/L)超過許可登載範圍最大值500mg/L;又於反應槽(T01-01) 採樣檢測出氫離子指濃度數為6.3,未符合許可登載操作參數範圍(pH2-4)最大值±1,於中和放流槽(T01-07) 採樣檢測出氫離子濃度指數為12.0,未符合許可登載操作參數範圍(pH6-9)最大值±1。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2-22 |
2 | 2022-11-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應於限改日期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仁川路三九六號 | 金貴信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限期111年11月21日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
已改善完成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2-11-22 |
3 | 2022-10-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應於限改日期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11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仁川路三九六號 | 金貴信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限期111年10月12日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110006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2-10-13 |
4 | 2022-09-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應於限改日期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10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仁川路三九六號 | 金貴信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限期111年9月2日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100004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2-09-05 |
5 | 2022-07-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應於限改日期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9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仁川路三九六號 | 金貴信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限期111年7月29日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090005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01 |
6 | 2022-06-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應於限改日期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7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仁川路三九六號 | 金貴信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限期111年6月24日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080001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6-27 |
7 | 2022-05-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應於限改日期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6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仁川路三九六號 | 金貴信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限期111年5月5日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060019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23 |
8 | 2022-04-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7000元整,臺端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11年9月30日),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並經臺端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仁川路396號 | 金貴信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縣和美鎮和東里仁川路396號設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電鍍),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4月22日派員稽查,經採放流口水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403mg/L(放流水標準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02 |
9 | 2022-03-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應於限改日期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5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仁川路三九六號 | 金貴信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限期111年3月11日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050035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3-28 |
10 | 2022-01-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應於限改日期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3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仁川路三九六號 | 金貴信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限期111年1月10日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030027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2-07 |
11 | 2021-11-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並應於限改日期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仁川路三九六號 | 金貴信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限期110年11月15日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設置。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1-020002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06 |
12 | 2021-07-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應於通知限改日期屆滿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仁川路三九六號 | 金貴信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府110年4月9日府授環水字第1100123987號函核定註銷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並由代理人代理至110年7月7日,惟屆期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0-120003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8-11 |
13 | 2021-04-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20000元整,請依限於110年8月6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0年4月6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中和放流槽之冷卻水管線拆除證明文件,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簽名確認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 限改日期:110年08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仁川路396號 | 金貴信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9.4(放流水標準限值6.0-9.0)、化學需氧量647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氨氮177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2.查核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T01-07中和放流槽有一冷卻水管線,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載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1-06-24 |
14 | 2020-01-3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期109年4月24日前,完成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否則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和東里仁川路三九六號 | 金貴信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府106年3月1日府授環水字第1060061809號函核定註銷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並由代理人代理至106年5月8日,惟屆期未依規定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18 |
15 | 2017-06-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94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6年10月31日前),檢具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已恢復原許可操作或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仁川路396號 | 金貴信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於放流口採取水樣,經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430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3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另查現場設置一污泥脫水機,惟許可並未登載;廢水處理單元(原水槽)經採樣送驗,其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010mg/L(許可登記150-500mg/L)、重金屬鋅154mg/L(許可登記12.5-24.9mg/L),與許可登記不符,前述之違規行為,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以罰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2017-09-16 | |
16 | 2016-06-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請於106年4月30日前,檢具放流水水量計測設施之校正維護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仁川路三九六號 | 金貴信工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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