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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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1-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8344元整,檢具已恢復原許可操作或提出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之相關證明文件、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於112年11月7日稽查日後之水質報告均可),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北斗鎮興農路一段二九三巷二○八號 | 怡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規定,分別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65mg/L、生化需氧量386mg/L及化學需氧量1,150mg/L);及未依排放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涉及應於變更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始可變更之事項(減少一台固液分離機及增加一台疊螺式污泥脫水機)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03 |
2 | 2023-04-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144元整,應於112年8月25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2年4月28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者,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簽名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8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北斗鎮興農路1段293巷208號 | 怡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4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1.9倍、生化需氧量353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3.4倍、化學需氧量1,22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1.0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6-20 |
3 | 2022-08-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9496元整,命臺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2年3月1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1年8月30日後之報告均可),檢測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北斗鎮新生里興農路1段293巷208號 | 怡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126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 mg/L)7.4倍;生化需氧量為36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 mg/L)3.55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1-07 |
4 | 2022-03-3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8000元整,臺端已於111年4月25日函送水質檢驗報告並提出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申請,核認已完成改善,故不另訂限期改善期程。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北斗鎮興農路一段二九三巷二○八號 | 怡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7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放流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82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4.46倍;生化需氧量為1,1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13.75倍;化學需氧量為3,22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4.3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查許可登記廢污水處理流程應為T01-6(厭氧池)至T01-7(兼氣池),惟現場查核實際處理流程為T01-6(厭氧池)至T01-8(兼氣池),與許可登記流程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19 |
5 | 2021-09-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2600元整,臺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1年4月21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0年9月30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04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北斗鎮興農路一段二九三巷二○八號 | 怡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放流口採集水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500mg/L、生化需氧量:428mg/L、化學需氧量:2,260mg/L,分別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懸浮固體150mg/L、生化需氧量80mg/L、化學需氧量60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3-21 |
6 | 2021-02-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6800元整,臺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0年6月2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0年2月26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6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北斗鎮興農路一段二九三巷二○八號 | 怡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110年2月27日夜間派員稽查,經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82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31.13倍及化學需氧量50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8.33倍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29 |
7 | 2020-06-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12000元整,文到日起180日內,完成水量監測(視)及連線傳輸設施、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未依限完成設置者,依法不得排放作業廢水於地面水體;109年10月30日前,檢具污泥收集池未登記排放管、馬達及其開關移除,原水溝較低處加高加固,牆邊未登記排放口封閉,及恢復原許可操作之相關證明文件,該文件應經台端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09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北斗鎮東螺段532、536、537、538、541地號 | 怡昌畜牧場 |
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本府從一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台端於夜間無人時分,利用污泥收集池軟管,將污泥收集池廢水抽至場內地面,藉由溢流及高低差將廢水再次回注原水溝,原水溝因大量廢水注入而滿溢,由原水溝較低處溢至場區圍牆邊溝渠,該溝渠設有地下水管線同時排注清水,兩者混合經由未經核准之排放口排放至周界外承受水體,造成下游河段水質惡化,河川呈現大量浮泡,河川水體溶氧枯竭,該繞流排放口位於放流口下方,經採放流口及繞流口混合之水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59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1.65倍;懸浮固體為1,06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6.07倍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是 | 2020-09-26 |
8 | 2019-04-2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請依限於108年10月16日前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北斗鎮興農路一段293巷208號 | 怡昌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於本縣北斗鎮興農路一段293巷208號從事飼豬作業,於108年4月23日本局派員查察發現因清洗車輛及豬隻,未妥善收集致污染地面,案經本局查證屬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9-17 | |
9 | 2019-03-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依限於108年7月5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者,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簽名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北斗鎮興農路一段293巷208號 | 怡昌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1月16日環署水字第1080003324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1、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放流口採取水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值99.4mg/L(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24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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