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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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1-03-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綜上,本案計裁處罰鍰新臺幣6萬元整,有關貴公司查有生活污水與事業廢水混流之行為,請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7條規定辦理,並命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0年8月30日前)檢具改善生活污水與事業廢水混流行為之證明文件送本縣環境保護局審查,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溪湖鎮河東里二溪路二段八一五號 | 兆利合成有限公司 |
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惟上述行為係屬一事不二罰範疇,從一重處分,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廠區外有一不明涵管持續有廢水排出,稽查時於該不明涵管採集水樣一組送驗,廢水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濃度為11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00 mg/L)0.18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並追溯廢水產生源頭,查廢水來源為製程區一地面上陰井,陰井內廢水滿溢經由廠內逕流廢水渠道排至廠外不明涵管,疏漏至周界外地面水體,且未於事發後3小時內通報本縣環境保護局及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09 |
| 2 | 2017-10-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請於107年2月9日前,檢具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等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2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溪湖鎮河東里二溪路二段815號 | 兆利合成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條及其附表3、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17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1-02 | |
| 3 | 2017-04-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並請於106年7月10日前,檢具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已恢復原許可操作或提出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之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溪湖鎮河東里二溪路二段815號 | 兆利合成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390mg/L(放流水標準10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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