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維力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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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08-2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檢視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與實際營運狀況,倘再有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之情形者,須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再經查獲違規情事,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頂潭里員集路三段465號 | 維力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08年7月、8月、12月申報每月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產出廢紙(R-0601)及108年11月申報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產出廢鐵(R-1301)之產出量,其數量增加均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百分之十;另鍋爐蒸氣產生程序於108年11月起已未使用4~6號重油,改用液化天然氣為燃料。惟查均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案經本局於109年8月21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9-01 | |
2 | 2019-05-3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請依限於108年8月30日前檢具放流口符合「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規定之改善證明文件或放流口進出道路實際設置有困難,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之證明文件,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簽名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頂潭里員集路三段465號 | 維力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1月16日環署水字第1080003324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放流口設置於周界外,惟作業環境外未有供採樣人員進出至放流口之道路。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10 |
3 | 2018-10-2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頂潭里員集路3段465號 | 維力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本縣田中鎮頂潭里員集路3段465號設廠,從事食品製造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405-00號),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查貴公司於107年9月18、19日進行排放管道(P002、P008)之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定期檢測,依據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公私場所應於執行定期檢測前5日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並於定期檢測後30日以內,將檢驗測定結果作成紀錄,依規定格式填製報告書送達公私場所所在之當地主管機關以為申報;經查貴公司107年10月23日以電子傳輸方式申報(P002、P008)定期檢測報告書,惟未依管理辦法規定30日內申報。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2-10 |
4 | 2018-08-3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確實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情事。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頂潭里員集路三段465號 | 維力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工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30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發現廢水處理程序所產出之廢油混合物,分為2個區塊貯存,一塊位於廢水處理設施廢水調整池旁,另一塊位於鍋爐機房前空地,廢油混合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廢棄物滲出、污染地面之情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25 | |
5 | 2018-03-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情節部分,經查貴公司已依規定貯存並於明顯處完成廢離子交換樹脂廢棄物標示,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頂潭里員集路三段465號 | 維力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縣田中鎮頂潭里員集路三段465號從事麵食(餅乾)烘焙/製造作業(為食品製造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以下簡稱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22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發現淨水處理程序產出之廢離子交換樹脂,未依規定貯存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上述情事經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22日現場查證屬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5-08 | |
6 | 2018-03-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07年9月11日前改善完成,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頂潭里員集路三段四六五號 | 維力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本縣田中鎮員集路三段465號設廠,從事食品製造相關作業,領有其他食品製造程序(M06)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749-04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3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M06製程增加非基因改造玉米澱粉、樹薯粉、鹼液、乳化劑等原料,惟上揭之原料並未納入操作許可證内即逕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12 | |
7 | 2017-05-0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限於106年8月30日前改善完成,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頂潭里員集路三段四六五號 | 維力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縣田中鎮員集路3段465號設廠,從事其他食品製造相關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食品製造程序(M06)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749-04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5月9日派員稽查,稽查時作業中,查油炸作業區原排放管道(P007)已截斷,並新增2支排放管道,另油炸作業區新增油煙水洗過濾箱,查現場製程與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13 | |
8 | 2016-06-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97000元整,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5年10月28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另就放流水水量超過許可核准量乙節,因貴公司已於105年6月1日向本府提起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案,變更放流水水量至497.29CMD,並經本府同意試車在案,故不另訂改善期限。限改日期:105年10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頂潭里員集路三段四六五號 | 維力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第45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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