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皇益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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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3-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5000元整,應於112年6月12日前,檢具112年度放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校正資料,以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 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2年3月7日後之 水質檢測報告即可),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6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六路四六、五一號 | 皇益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放流口採取水樣其水質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34mg/L,為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4.5倍,化學需氧量334mg/L,為放流水標準限值(160mg/L)2.1倍。 2、放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111年間未依規定每年至少校正一次。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5-04 |
2 | 2019-10-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請於限期屆滿前提送移動床鍋爐改善方式之證明文件,並檢具粒狀污染物符合固定污染源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4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新工六路46、51號 | 皇益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本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六路46、51號設廠,從事印染整理相關作業,領有熱媒加熱程序(M06)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198-01號)(原舊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執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601)排放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稽查檢測,其中粒狀污染物檢測結果為94mg/Nm³,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授權本府105年6月16日以府法制字第1050197927號令訂定「彰化縣鍋爐製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之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50mg/Nm³。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1-18 |
3 | 2015-11-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8000元整,請依限於105年2月17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並經貴公司之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5年0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六路46、51號 | 皇益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0月19日環署水字第1040083906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1-06 | |
4 | 2015-09-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依限於105年2月17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並經貴公司之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5年0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六路46、51號 | 皇益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10月8日環署水字第1010089309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規定(本案違法事實發生於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修正前,依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優先適用舊法)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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