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富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1 | 2021-05-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8750元整,有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部分,因貴公司於110年6月29日富竹字第1100629001號函中已檢附破裂管線修復改善照片,核已改善完成,該部分不另訂改善期程。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五路二八號 | 富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pH調整池至冷卻水塔之廢水輸送管線破裂致部分廢水溢流回pH調整池、接觸氧化池及生物沉澱池(一),少部分由地面漫流至雨水溝,再流至廠外道路側溝污染地面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8-26 |
2 | 2017-05-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限於106年8月2日前改善完成,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8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五路二八號 | 富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及第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五路28設廠,從事印染整理相關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印染整理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325-00號)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056-01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5月16日派員稽查,貴公司所提供103年1月至105年5月防制設備每日操作紀錄表中,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301、濕式排煙脫硫A303)未依規定每日記錄(記錄表未完整),105年6月至106年5月防制設備操作均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核未依核可許可內容規定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30 | |
3 | 2016-06-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0500元整,貴公司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5年9月6日前),辦理排放許可證變更登記或回復原許可登記事項、檢具廢水處理設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水質檢測報告及水量計測設施之校正維護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05年09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五路28號 | 富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02 | |
4 | 2015-11-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請依限於104年12月11日前檢具水污染防治設施已清楚標示名稱之證明文件,向本府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4年12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沙崙里新工五路28號 | 富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規定,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0月19日環署水字第1040083906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11-23 | |
5 | 2015-08-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12月11日前改善完成以符合法令規定,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檢具相關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田中鎮新工五路28號 | 富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10-05 |
Currently on page 1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