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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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3-2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山腳路190號 | 發裕企業社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臺端(即發裕企業社)於110年8月、11月及111年1月清運廢布(廢棄物代碼:D-0803)0.5公噸、0.34公噸及0.34公噸,惟查網路申報之廢棄物貯存量並無減少,顯與清運紀錄不一致,經本局現場查證屬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4-24 | |
2 | 2019-09-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74000元整,查臺端業經本府109年7月16日府授環水字第1090246993號函命停工(停止廢水產生製程),故不另訂限期補正或改善期限。 | 彰化縣 | 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山腳路一九○、一九○之一、一九○之二、一九○之三號 | 發裕企業社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2項規定,本府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4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 另查臺端利用許可未登載之地下貯槽、專管、閥門及控制器等方式,將地下水抽送至放流管線至放流口及廠區內之廢水收集溝至調勻站,稀釋廢水,查過往稽查紀錄,發現臺端曾以乾淨水源混充放流水以混淆稽查人員,且臺端於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詢問筆錄中坦承使用清水5碼及清水12碼的大量清水稀釋調勻站及放流口水質,本次稽查所見稀釋流程,亦驗證過往查證紀錄屬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否 | 2024-06-19 |
3 | 2019-09-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2500元整,查臺端業經本府109年7月16日府授環水字第1090246993號函命停工(停止廢水產生製程),故不另訂限期補正或改善期限。 | 彰化縣 | 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山腳路一九○、一九○之一、一九○之二、一九○之三號 | 發裕企業社 |
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5條第1項、3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本府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及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 廢(污)水處理設施相關管線或流程與水污染防治許可登記事項不符:1、查作業製程使用未經核准登記之鹽酸、漂水、消泡劑、 沉澱防止劑、保險粉、檸檬酸及冰醋酸等。2、查放流槽內設置一許可未登載之鐵製槽體及化學沉澱下方(調勻站旁)一許可未登載之L型貯槽。3、現場操作紀錄文件之快混池操作參數大於許可核准登載範圍。4、水量計測設施為電磁式,與核准登記之螺旋式不相符。及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相關紀錄缺失如下:1、查103年1月至108年6月期間以下書面資料現場缺漏:水質檢測報告、水量計測設施校正報告、水電表紀錄、廢水處理設施之操作紀錄及藥品購買紀錄及原物料購買紀錄等。2、污泥產生及暫存紀錄未確實按次記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否 | 2024-05-30 |
4 | 2018-04-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並命台端於107年7月31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依原許可登記事項辦理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之證明文件,倘台端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台端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07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山腳路一九○、一九○之一、一九○之二、一九○之三號 | 發裕企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下列情事與水污染許可證(文件)不符:1.污泥貯槽改為緩衝槽2.砂濾器廢水處理及逆洗流程均打開,致部分廢水未經砂濾器即進入活性碳吸附器3.設有鍋爐2座,鍋爐廢水未登載於許可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5-28 | |
5 | 2017-09-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台端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6年10月31日前),檢具電磁式水量計測設施已正常運作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06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山腳路190.190-1.190-2.190-3號 | 發裕企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電磁式水量計測設施已故障,未依規定維護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18 | |
6 | 2015-10-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請於105年3月23日前檢具檢具具體改善措施報告書以及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或恢復與原許可證登載事項相符之具體改善證明文件等資料,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大村鄉平和村山腳路190號 | 發裕企業社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2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第50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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