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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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7-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17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埔心鄉育英路76巷20號 | 上茂實業行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行於本縣埔心鄉義民村育英路76巷20號設廠從事布匹印染整理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13日稽查,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濃度618mg/L,超過最大限值(140mg/L)3.4倍,懸浮固體濃度476mg/L,超過最大限值(30mg/L)14.9倍。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是 | 否 | 2021-11-27 |
2 | 2018-08-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8年1月21日前),檢具稽查次日起至提報日止之專責人員相關簽到退、請假及各項應簽章之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埔心鄉義民村育英路76巷20號 | 上茂實業行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18條第2、3款規定,依同辦法第24條第9、10款規定,本府依水污法第48條第3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7日現場督察,督察○○並未在廠內,現場未備○○有請假紀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又查核廢水處理設施之電度、廢水排放之累計讀數、污泥量及藥品使用量等資料,亦未○○每日簽章確認,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8條第2、3款及第24條第9、10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16 | |
3 | 2018-08-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自文到日起該製程停工並限於108年3月20日前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埔心鄉義民村育英路七六巷二○號 | 上茂實業行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本縣埔心鄉義民村育英路76巷20號設廠,從事印染整理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7日派員執行督察,現場除設置有1座燃油鍋爐外,另私設1座燃材鍋爐,因其總設計、總實際蒸氣蒸發量已超過5公噸/小時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3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事業,惟未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該製程操作。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17 | |
4 | 2018-06-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請依限於107年10月12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倘貴行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 限改日期:107年10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埔心鄉義民村育英路76巷20號 | 上茂實業行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0月19日環署水字第1040083906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54.5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8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22 | |
5 | 2015-09-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56000元整,另查貴公司已依規定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並經本府105年6月20日府授環水字第1050200405號函准進行試車及功能測試在案,故本府不另命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埔心鄉育英路76巷20號 | 上茂實業行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從一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1-11 | |
6 | 2015-04-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並命貴行文到日起立即停工,未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前不得作業。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埔心鄉義民村育英路七六巷二○號(義民段508地號等1筆土地) | 上茂實業行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第2、3條及其附表項次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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