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普大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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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0-30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永靖鄉 | 普大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0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人員重複設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1-22 | |
2 | 2019-10-1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重新檢視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實際營運狀況,若涉及變更是項請依規定辦理,倘再經查獲違規事項,依法案次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永靖鄉五汴村中山路三段一九一號 | 普大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本日係執行自主性勾稽稽查工作,現場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說明來意。 二、該機構從事化學製程製造業進行再利用作業,領有工廠登記證(證號:99645104),並取得再利用檢核核准(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208140001),訪查時,現場營運中,告知業者網路申報異常為1.廢棄物R-2503於2018/09、11~12、D-0299於2019/06質量不平衡2.廢棄物D-0902於2018/11、R-2503於2018/09產生之數量與廢清書差異10%。 三、業者表示網路申報異常項目1的部分已有自行修正,並提供證明文件供查核,現場確認後無異常。 四、另,於2019年09月12日查詢IWR&MS系統(勾稽區間:2018年08月~2019年07月)申報資料,廢棄物D-0902產生量於2018年11月(1.3公噸/月)超出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0.625公噸/月)10%以上,故上述情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發相關規定。 五、現場向業者告知網路申報注意事項及宣導相關法令規定。 六、本次紀錄由業者曹先生全程會同參與並閱覽確認無誤。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12-09 | |
3 | 2019-10-1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請於限期屆滿前提送燃油鍋爐之防制設備改善方式之證明文件,並檢具粒狀污染物符合固定污染源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永靖鄉五汴村中山路三段191號 | 普大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本縣永靖鄉五汴村中山路3段191號設廠,從事塑膠皮製造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7)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266-07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執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010)排放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稽查檢測,其中粒狀污染物檢測結果空氣污染物實測校正值為95mg/Nm³,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授權本府105年6月16日以府法制字第1050197927號令訂定「彰化縣鍋爐製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之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50mg/Nm³。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0-13 |
4 | 2019-10-01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普大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期廠房新建工程)工區 | 普大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發包之「普大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期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P108P12025-1),經雲林縣環保局於108年10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現場圍籬未涵蓋全區域,物料堆置裸露地表及工地出入口未符合規定,查核缺失扣點合計32點.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1-04 |
5 | 2017-06-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永靖鄉五汴村中山路三段一九一號 | 普大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縣永靖鄉中山路三段191號設廠,從事PU皮製造相關作業,原領有固定污染源PU皮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260-05號)(有效期限:102年1月7日至106年5月17日),查貴公司之排放管道(P015)於102年4月23日執行二甲基甲醯胺第一次定期檢測,依據「聚氨基甲酸脂合成皮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6條第7款規定「污染防制設備處理前後之二甲基甲醯胺濃度、排放量每年至少需檢測一次...。」,依上揭規定貴公司應於相同於第一年定期檢測月份之前後一個月份期間內進行檢測(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惟貴公司106年度定期檢測未於期限內完成檢測。 |
不須改善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17 | |
6 | 2017-03-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94000元整,並限期106年8月2日前,檢具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或恢復原許可操作之證明文件、告示牌設置完成相片及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8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永靖鄉五汴村中山路三段一九一號 | 普大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第1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執行放流口(D01)採樣檢測:2月16日之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101mg/L(放流水限值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2.36倍)、化學需氧量為3,620mg/L(放流水限值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5.2倍);3月16日之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36mg/L(放流水限值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0.2倍)、化學需氧量1,100mg/L(放流水限值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0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2.放流口(D01)告示牌未依規定設置。 3.製程非接觸冷卻水未登載於許可文件,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記事項不符。 4.執行生活污水放流口(D02)採樣檢測:3月16日之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27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5.未妥善管理清洗區含二甲基甲醯胺粗液之廢水,且溢流排放至D02放流口污染承受水體陳厝厝排水。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26 | |
7 | 2016-08-1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05年10月31日(星期一)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5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永靖鄉五汴村中山路三段一九一號 | 普大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0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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