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2-08-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研新四路六號 |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依規定辦理清理計畫書變更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19 |
| 2 | 2022-07-1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研新四路六號 |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依規定上網申報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17 |
| 3 | 2019-02-1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研新四路六號 |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依規定申報及申請貯存展延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30 |
| 4 | 2019-02-19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 |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現場運作雙酚A放置位置與原核可之內部配置圖不符,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10 |
| 5 | 2019-02-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研新四路六號 |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廢(污)水專責人員離職後,未於期限內以書面報請主管機關備查由設置之代理人代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2-29 |
| 6 | 2019-02-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研新四路六號 |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2-29 |
| 7 | 2017-05-0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研新四路六號 |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6年5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經查貴公司未執行105年度固定污染源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009定期檢測作業,與操作許可證(證號:竹科環空操證字第OS072-03號)登載檢測頻率(每年1次)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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