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6-06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二空段812地號土地 | 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執行登革熱防治-高風險處所稽查作業時,於114年6月6日下午13時45分許發現貴公司所有位於本市仁德區二空段812地號土地內,堆置有未妥善清理之積水馬桶及廢輪胎,並皆已孳生孑孓情事,明顯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18 |
| 2 | 2025-04-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85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東區光武段1107地號 | 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市光武段1107地號等1筆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依逕流廢水削減計畫設置完整之擋雨設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24 |
| 3 | 2023-08-0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二空段1064地號 | 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一樓B棟儲藏室-牆上寫有總幹事辦公室D4之地板積水,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相關影像存證。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06 |
| 4 | 2023-07-04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仁愛街68巷3號對面空地 | 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台端位於本市仁愛街68巷3號對面空地(親仁段二小段12-9地號)雜草叢生且有廢棄物堆置,本局於112年7月7日以竹市環衛字第1120016687號函文通知限期於112年7月18日前清除並改善完成,112年7月26日本局派員前往複查,仍雜草叢生且有廢棄物堆置,影響環境衛生。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9-05 |
| 5 | 2020-02-25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東光路190號旁 | 良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108)府都建字第00156號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查發現該工程工地周界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區(部分施工區域位周界外)、車行路徑實施比例不足、鋪面不潔、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設施、運送物料之機具防塵布及防塵網未下拉15公分,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22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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