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羅德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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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9-0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屋鄉象山村象山路四○號 | 羅德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2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查該公司苗栗廠網路申報資料,廢陶瓷(R-0403) 111年11月再利用198.68公噸,112年2月再利用412.1公噸,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事業名稱、剩餘廢棄物之處置、再利用製程用電量,查現場操作未作成紀錄及未依規定於網路正確申報廢陶瓷再利用情形。 2.另查111年7月至112年7月期間,水泥製品製造程序之原料砂石及卜特蘭水泥使用量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許可核准量百分之十以上(砂石500.2公噸/月、卜特蘭水泥400.15公噸/月),依照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 「…未致廢棄物性質改變或數量增加逾百分之十者,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惟該廠未依上開規定報請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0-18 | |
2 | 2022-07-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屋鄉象山村象山路40號 | 羅德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所屬苗栗廠111年1月10日收受榮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柳營廠(聯單編號:R92A065911100002、R92A065911100003)產出之廢磚(R-00402),貴廠再利用完成時間已逾30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8-22 | |
3 | 2019-08-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裁處書送達翌日起15日內。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屋鄉象山村象山路40號 | 羅德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現場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標示之地點存放。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11-11 | |
4 | 2019-04-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屋鄉象山村象山路四○號 | 羅德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苗栗廠領有水泥製品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8年4月10日派員至該廠進行逸散源法規符合度查核作業,缺失(記點)項目為堆置區未採行防制措施(10點)、輸送設施未採行防制措施(10點)、下料口於作業期間未灑水(4點)及車行路徑路面有色差(4點),違規項目記點共計28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20 |
5 | 2018-09-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裁處書送達翌日起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屋鄉象山路40號 | 羅德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所屬苗栗廠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地號存放。 2.所屬苗栗廠廢棄物貯存區廢棄物逕行露天堆置,未設有防制設施(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等)。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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