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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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11-03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公道五路2段99號 | 萊恩廣場管理負責人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民眾陳情貴單位(本市公道五路2段99號)後方空調設備之冷卻水塔產生噪音,限貴單位於109年6月29日前完成改善。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3日再次前往該址複查,於10時57分現場量測全頻噪音均能音量為62.8dB(A)及低頻噪音之均能音量為51dB(A),仍未符合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低頻噪音均能音量日間管制標準與背景噪音合成值43.12dB(A)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4-22 | |
2 | 2021-03-08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公道五路2段101號 | 萊恩廣場管理負責人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民眾陳情貴單位(本市公道五路2段99號)後方空調設備之冷卻水塔產生噪音,限貴單位於109年6月29日前完成改善。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8日再次前往該址複查,於15時41分現場量測低頻噪音之均能音量為45.3dB(A),仍未符合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低頻噪音均能音量日間管制標準與背景噪音合成值41.9dB(A)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4-22 | |
3 | 2021-01-20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公道五路2段101號 | 萊恩廣場管理負責人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民眾陳情貴單位(本市公道五路2段99號)後方空調設備之冷卻水塔產生噪音,限貴單位於109年6月29日前完成改善。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20日再次前往該址複查,於15時32分現場量測低頻噪音之均能音量為46.7dB(A),仍未符合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低頻噪音均能音量日間管制標準與背景噪音合成值40.71dB(A)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2-22 | |
4 | 2020-12-07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公道五路2段99號 | 萊恩廣場管理負責人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 民眾陳情貴單位(本市公道五路2段99號)後方空調設備之冷卻水塔產生噪音,限貴單位於109年6月29日前完成改善。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7日再次前往該址複查,於15時43分現場量測低頻噪音之均能音量為45.7dB(A),仍未符合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低頻噪音均能音量日間管制標準與背景噪音合成值43.35dB(A)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1-04 | |
5 | 2020-11-12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公道五路99號 | 萊恩廣場管理負責人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民眾陳情貴單位(本市公道五路2段99號)後方空調設備之冷卻水塔產生噪音,限貴單位於109年6月29日前完成改善。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12日再次前往該址複查,於15時5分現場量測全頻噪音均能音量65.7dB(A)、低頻噪音之均能音量為45.3dB(A),仍未符合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低頻噪音均能音量日間管制標準與背景噪音合成值42.24dB(A)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12-10 | |
6 | 2020-10-21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公道五路2段99號 | 萊恩廣場管理負責人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民眾陳情貴單位(本市公道五路2段99號)後方空調設備之冷卻水塔產生噪音,限貴單位於109年6月29日前完成改善。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21日進行限期改善複查,於10時44分現場量測全頻噪音均能音量68.3dB(A)、低頻噪音之均能音量為48.3dB(A),仍未符合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全頻噪音均能音量日間管制標準67dB(A)及營業場所低頻噪音均能音量日間管制標準與背景噪音合成值42.17dB(A)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11-25 | |
7 | 2016-08-11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二段九九號 | 萊恩廣場管理負責人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9-07 | |
8 | 2016-04-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8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東區公道五路二段九九號 | 萊恩廣場管理負責人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5-31 | |
9 | 2015-05-28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99號 | 萊恩廣場管理負責人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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