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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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科工段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7、128、130、、131、135、162地號 | 大峯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18日派員前往稽查,查未每日記錄廢水設施之獨立專用電量讀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暨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01 |
2 | 2024-03-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科工段一一九地號,科工段一二○地號,科工段一二一地號,科工段一二二地號,科工段一二三地號,科工段一二四地號,科工段一二五地號,科工段一二六地號,科工段一二七地號,科工段一二八地號,科工段一三○地號,科工段一三一地號,科工段一三五地號,科工段一六二地號 | 大峯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牧場於113年3月20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22mg/L,標準值6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380mg/L,標準值15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4-05-15 |
3 | 2023-12-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科工段一一九地號,科工段一二○地號,科工段一二一地號,科工段一二二地號,科工段一二三地號,科工段一二四地號,科工段一二五地號,科工段一二六地號,科工段一二七地號,科工段一二八地號,科工段一三○地號,科工段一三一地號,科工段一三五地號,科工段一六二地號 | 大峯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牧場於112年12月1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經查定期申報資料與現場抄錄數值1.112年上半年放流總水量與定期申報數值不一致。2.110年上半年(1-6月)回收放流水水錶數值不符。3.111年上半年(1-6月)回收放流水水錶數值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9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之規定 |
待改善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2-01 |
4 | 2023-05-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6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棒球場附近 | 大峯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局於112年5月6日至現場查察,於該地聞有豬屎異味,遂前往鄰近畜牧場(大峯牧場)查察。 2.會同該場負責人至該場查察,於周界聞有些許異味,使用電子異味偵測儀數值為0,另該場放流口排放中,水色呈茶色無異常,亦無明顯異味。 3.另針對該場放流口採樣廢污水口進行採樣,並檢測水樣原水PH值7.97、7.96,溫度25度,(1113009-W01檢測項目SS)採樣罐使用封條保存,將該樣品送驗,待檢驗結果辦理後續事宜。 4.上述採樣行為與情形皆跟業者確認無誤。 採樣結果: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SS:507mg/L(標準15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4-12-16 |
5 | 2023-02-2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興農路634號 | 大峯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案為主動稽查案件,排定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委託勁原環境科技(股)公司進行。 2.本局於112年02月22日11時30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場周界(場區下風處),聞有豬屎異味,現場確認未有其他異味干擾,遂立即進行採樣,詳細採樣紀錄內容如後附表所示。 3.本次採樣過程均依環檢所公告之標準程序進行並拍照存證,樣品依規定貼封條並置於黑袋子避光保存,將俟檢驗結果辦理後續。 4.上述內容已與該場業者代表確認無誤。 檢測結果為67超過周界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50)。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3-08-03 |
6 | 2023-02-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興農路634號 | 大峯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案為豬屎陳情案。 2.本局於112年2月11日22時49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會同該場代表人稽查,該周界未有明顯異味,另查其廢污水放流口排放異常,現場進行放流水採樣,於放流口採水樣1L,檢測COD,加硫酸至PH小於2,採樣程序依環保署公告標準程序進行,暗處冷藏貯存,全程攝影拍照存證。 3.告知業者,檢測結果若超過放流水標準,依法辦理,會同人員無異議簽名。 4.採樣過程:第一次:PH8.15,溫度25度C,第二次:PH8.15,溫度25度C,氯離子濃度:0-500mg/L 平均:PH8.15,溫度25度C,業者陳述:水溝泡沫非異常情況。 檢測結果:COD為656mg/L(標準值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5-09 |
7 | 2022-06-3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興農路634號 | 大峯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案為主動稽查案件,排定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 2.本局為111年06月30日14時05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場周界場區旁農地(下風處),聞有豬屎異味,現場確認未有其他異味干擾,遂立即進行採樣,詳細採樣紀錄內容如後附表所示,採樣過程業者代表皆會同參與。 3.本次採樣過程均依環檢所公告之標準程序進行拍照存證,樣品依規定貼封條並置於黑袋子內避光保存,將俟檢驗結果辦理後續。 4.上述紀錄內容已與該場業者代表確認無誤。 5.現場沒有豬場味有明顯鴨臭味,另風向為北風,採樣位置並非下風處且未能排除其它異味。 6.檢測結果為52,檢測結果未符合。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2-09-30 |
8 | 2022-01-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2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興農路634號 | 大峯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局於111年1月19日12時22分至現場查察,巡查該場周界聞有豬屎異味,遂巡至該場放流口水質顏色目視判定為黑褐色。 2.現場進行採樣一瓶(檢測項目:COD,樣品編號:1107641-W01),全程拍照及錄影,俟檢測結果辦理,檢測數值如現場採樣紀錄表。 3.業者拒絕簽名,已告知業者依環保規定辦理。 4.檢測結果COD:12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2-06-20 |
9 | 2021-09-2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西平路518巷 | 大峯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0年9月28日派員至台端經營之牧場稽查,稽查時現場發現廢棄物貯存地點管理不當,有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2-17 | |
10 | 2021-07-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興農路634號 | 大峯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局於110年7月22日時分會同代表人至現場查察,未發現繞流排放之情事。 2.該場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稽查時放流口排放廢污水,現場進行採樣,取1樣品加硫酸至pH<2,檢測COD,取1樣品檢測SS,取1樣品檢測BOD,樣品於暗處4度C保存,採樣皆依公告之標準程序作業,全程攝錄影,會同代表人無異議。 3.上開樣品詳細如採樣現場紀錄表。 4.告知代表人,檢測結果若超過放流水標準,依法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0-26 |
11 | 2021-06-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興農路634號 | 大峯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案為主動稽查案件,排定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 2.本局於110年06月01日11時21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場周界下風處聞有酸臭異味,現場確認未有其他異味干擾,遂立即進行採樣,詳細採樣紀錄內容如後附表所示,將俟檢驗結果辦理後續。 3.樣品依規定貼封條並置於黑袋子避光保存,採樣過程依環檢所公告之標準程序進行並拍照存證。 4.上述紀錄內容已與該場業者陳○○確認無誤。 5.業者代表陳正鑫表示現場有其他非屬牧場之異味。 檢測結果:55 (標準:50)1.本案為主動稽查案件,排定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 2.本局於110年06月01日11時21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場周界下風處聞有酸臭異味,現場確認未有其他異味干擾,遂立即進行採樣,詳細採樣紀錄內容如後附表所示,將俟檢驗結果辦理後續。 3.樣品依規定貼封條並置於黑袋子避光保存,採樣過程依環檢所公告之標準程序進行並拍照存證。 4.上述紀錄內容已與該場業者陳○○確認無誤。 5.業者代表陳正鑫表示現場有其他非屬牧場之異味。 檢測結果:55 (標準:50)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10 |
12 | 2021-05-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興農路634號 | 大峯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局於110年5月5日10時11分至該場下風處(科工二路)查察,稽查時發現陣陣些許異味,於當時架設風速風向儀,風速0.8m/s、風向西南西,惟下風處(科工二路)工廠林立,且該場異味時有時無,難以進行周界異味採樣。 2.遂至該場放流口查察,會同該場人員至放流口採樣平台進行採樣檢測,現場量測放流水pH值平均為7.805,溫度平均為25.8°c,將該放流水分裝為2瓶(檢測項目為SS、COD)如採樣現場紀錄表,並將該2樣品送驗。 3.化學需氧量(COD)加硫酸至pH小於2。 4.2樣品皆依規定保存(暗處4°c)。 5.本次採樣全程錄影、拍照存證。 6.俟檢測結果辦理後續事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不須繳納 | 是 | 否 | 否 | 2021-12-15 |
13 | 2021-02-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05日。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鎮北路與斗六二路、明德北路附近 | 大峯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1.本局於09時10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陳情所述位置未發現豬屎異味,現場架設風速風向儀(風速:1.3m/s,風向:西北西風),另巡查鄰近道路(西平路、西平路580巷、明德北路二段與鎮北路等),亦未發現豬屎異味。 2.另巡查至上風處畜牧場(大峯牧場)附近道路未發現明顯豬屎異味,惟於大峯牧場廢棄物貯存地點發現周圍有廢棄物污染地面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3.已當面告知該場業者代表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異,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並請加強相關防制措施,確實遵守環保相關法規,以免受罰。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5-31 | |
14 | 2018-09-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503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大北勢段甲六埤小段一之五二至一之六一、之一七九、之一九六、之一九九、之二○一、之二一二、之二一三地號 | 大峯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07年9月25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時,發現廢污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每日紀錄用電度數及放流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66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1-19 |
15 | 2017-03-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斗六市大勢段甲六埤小段1-52至1-61.之179.之196.之199.之201.之212.之213地號 | 大峯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經營之大峯牧場為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依法取得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證(文件),106年3月16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水量計測設施」表數已無法辨識並未依規定維護,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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