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富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雲林分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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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7-1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虎尾鎮墾地里科虎二路八號 | 富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雲林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雲林分公司(雲林縣虎尾鎮科虎二路8號)稽查,發現貴公司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為吳○○,並同時時設置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為吳○○,造成兼任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11 |
2 | 2017-09-1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西螺鎮下湳里安南17-1號(吳厝段544地號) | 富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雲林分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1.本案於106年09月13日15時47分之西螺分局吳厝派出所說明,經吳厝派出所現場破袋查獲行為人。2.本局遂會同吳厝派出所及查獲行為人至現場(下湳里安南17之1號,吳厝段544地號)發現三大包生活垃圾,因吳厝派出所已破袋一袋並查獲行為人資料,現場本局破袋查獲行為人公司資料,該公司舍監代表承認該三包生活垃圾由該公司外勞宿舍所有,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二款污染路面,依法告發。3.現場三包生活垃圾皆由該公司全數清除完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30 | |
3 | 2017-09-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虎尾鎮墾地里科虎二路8號 | 富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雲林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06年9月7日進行稽查,於貴公司玻璃纖維製造程序(M01)進行排放管道(P001)氟化物檢測,檢測結果總氟量數值為14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排放標準值10mg/Nm3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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