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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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8-2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西螺鎮九隆里50之5號 | 毅峰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局於110年8月27日15時05分會同代表人至現場查察,該場取得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有效期限自108年11月11日起至113年11月10日止,核准水量19CMD/日。 2.查該廢污水處理單元固液分離后之污泥廢棄物未妥善貯存致有滲出水產生污染地面並有異味產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3.另查該場取得再利用檢核,核准再利用項目為R-0120植物性廢渣、R-0119動物性廢渣、R-0114果菜殘渣,現場未發現廚餘養豬之情事。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12-30 | |
2 | 2021-07-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西螺鎮九隆五○之五號 | 毅峰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毅峰畜牧場於110年7月14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202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40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弟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9-03 |
3 | 2017-11-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西螺鎮九隆五○之五號 | 毅峰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場收受果菜殘渣、動、植物殘渣及廢酒糟、酒類及廚餘等再利用於豬與飼養,領有雲林縣政府核發廢棄物 再利用者登記檢核文件,惟查其場內營運產出之廢水污泥、豬糞渣及斃死豬等項目未提到列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中 即逕行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法告發函請雲林縣環保局依規定處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8-04-12 | |
4 | 2017-08-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西螺鎮九隆里4鄰50-5號 | 毅峰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經營毅峰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進行周界異味污染物檢測作業,檢測結果異味濃度為48(異味污染物濃度標準3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待改善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09 | |
5 | 2017-05-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西螺鎮九隆里大和五○之五號 | 毅峰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毅峰畜牧場於106年5月18日經本局派員稽查採樣結果:生化需氧量(BOD):201mg/L(標準: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07 | |
6 | 2017-03-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西螺鎮九隆里大和50之5號 | 毅峰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毅峰畜牧場於106年3月2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派員稽查採樣結果化學需氧量(COD):700mg/L(標準:600mg/L)、懸浮固體(SS):252mg/L(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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