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8-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1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麥寮鄉成德段767地號23.72972972972973,120.33611015247396 | 峰億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經營之畜牧場於114年8月1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 167mg/L,限值15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併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裁處。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5-12-08 |
| 2 | 2022-10-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麥寮鄉麥豐村光復南路二六三之二○號成德段七六七地號 | 峰億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峰億畜牧場於111年10月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現場原廢水收集與許可收集方式不同,發現面向大門左側有一收集池以泵浦管抽方式抽至原水池;另查南側逕流廢水收集管線與場內原廢水收集最終交會至同一管線,上述情形與許可操作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1-22 |
| 3 | 2021-08-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麥寮鄉麥豐村光復南路二六三之二○號成德段七六七地號 | 峰億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峰億畜牧場於110年8月16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懸浮固體:檢驗值222 mg/L,標準值150 mg/L), 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0-13 |
| 4 | 2020-08-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3338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麥寮鄉 麥豐村光復南路263之20號 | 峰億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局於109年08月29日19時13分會同陳情人及該畜牧場業者稽查,稽查當時於該場固液分離區圍牆外發現有廢污水滲漏至鄰地(農田)之情形。 2.有關該場上述之情形,因圍牆龜裂致廢棄物堆放區(豬屎)之廢汚水不慎滲漏,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一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3.已當面告知業者,如有疑義應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4.另已要求業者應儘速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1-18 |
| 5 | 2020-08-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麥寮鄉麥豐村光復南路二六三之二○號成德段七六七地號 | 峰億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峰億畜牧場於109年8月20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98mg/L,標準值1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7.1mg/L,標準值8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0-16 |
| 6 | 2019-08-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339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麥寮鄉光大寮公墓附近 | 峰億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局於108年8月23日16時15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該畜牧場側方圍牆縫隙有廢水疏漏之情事(由圍牆內放流口從圍牆縫隙流到隔壁農田)。 2.經與該畜牧○○會同,其表示因維修固液分離機時維修工人不慎將放流口管線踩破導致廢水流至隔壁農田,經現場查○○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本局,上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3.已當面告知負責○○違反上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慮,可於文到期限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現場負責人已阻絕疏漏之廢污水(已將圍牆縫隙填補完成),稽查當○○配合態度良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07 |
| 7 | 2018-12-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麥寮鄉光大路(麥寮公墓附近) | 峰億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案於上開時段至現場查察(麥寮段成德段767地號),發現該農地已有乾枯未經處理廢污水,現場產生些許異味。 2.經查該地係屬私人土地,遂本局會同業者進入廠內巡查,廢水污水處理設備,查核時該廠原廢水池有一不明管線銜接至該場後方空地(麥寮鄉成德段767地號),導致廢污水未經處理流入該空地。 3.上述行為為設置為登載於許可證之管線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地2項並同法第45條地3項規定,依法告發。 4.現場立即開立期限改善單編號104415。 5.本局立即請業者拔除並請業者檢具封管書面報告至本局備查。 6.稽查時業者態度良好。 7.本案請業者諄首水污染相關規定。 8.本案經業者確認設不明管線廢污水設備銜接至農地確認無誤。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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