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4-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麥寮鄉海豐村豐安路一三○之一五○號 | 台全畜牧場二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4年4月22日派員前往督察,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358mg/L(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64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56 mg/L(標準值8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26 |
| 2 | 2020-02-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麥寮鄉海豐村豐安路一三○之一五○號 | 台全畜牧場二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之台全畜牧場二場於109年2月18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375 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1110 mg/L,標準值:600 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4-06 |
| 3 | 2018-09-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麥寮鄉海豐村豐安路一三○之一五○號 | 台全畜牧場二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畜牧場,經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18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622mg/L(放流水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03 | |
| 4 | 2018-06-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6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麥寮鄉海豐村豐安路一三○之一五○號 | 台全畜牧場二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7日派員進行稽查,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12mg/L(放流水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122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弟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21 | |
| 5 | 2017-09-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麥寮鄉海豐村豐安路一三○之一五○號 | 台全畜牧場二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畜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14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476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2-19 | |
| 6 | 2017-05-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麥寮鄉海豐村豐安路一三○之一五○號 | 台全畜牧場二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所屬畜牧場,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5月8日派員進行稽查時,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量162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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