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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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05-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朴子市竹村里朴子工業區二街七號、九號 | 鑫立鑄造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3日派員督察,貴公司從事灰鐵鑄造作業,造模機產生之廢砂心用樹脂砂,堆置於廠外人行道,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01 | |
2 | 2018-04-1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朴子市竹村里朴子工業區二街七號、九號 | 鑫立鑄造廠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灰鐵鑄造作業,現場發現灰鐵鑄造程序(M01)中,電氣爐E001、E002及E014(備用)產生之廢氣,未經防制設備A004(備用),直接收集至A005處理後由排放管道P004排出,且連接A004 之管線已拆除;另防制設備A001及A006處理之廢氣,經收集後由屋頂之排放管線排出,未分別經由排放管道P001及P005排出;現場增設研磨機3台及袋式集塵器2台,未於異動前提出申請,與許可證記載內容不符,以上情事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06 | |
3 | 2017-04-0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朴子市竹村里朴子工業區二街七號、九號 | 鑫立鑄造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4月5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於105年12月更換袋式集塵器之濾袋,惟未上網申報廢濾袋(D-0899)產出及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08 | |
4 | 2016-09-08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朴子市竹村里朴子工業區二街七號、九號 | 鑫立鑄造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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