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玨興食品實業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1 | 2023-01-0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與華亞三路路口處 | 玨興食品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H-0860、自用大貨車)於112年1月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2-17 |
2 | 2022-05-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之1號 | 玨興食品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之工廠,從事食品(豆腐)製造,實際廢水產生量未達最大日廢水產生量20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為非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管制對象。然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時,發現該廠豆腐製造所產生之作業廢水排放至地面水體(柳溝大排),並於排放口採集水樣檢驗,其結果為懸浮固體:147mg/L、生化需氧量:3,250mg/L、化學需氧量:5,470mg/L,以上各水質測值足證貴公司確有影響水體品質。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否 | 2022-07-27 |
3 | 2021-02-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之1號 | 玨興食品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之工廠,從事食品(豆腐)製造,實際廢水產生量未達最大日廢水產生量20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為非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管制對象。然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時該工廠豆腐製造所產生之作業廢水排放至地面水體(柳溝大排),現場於排放口採集水樣檢驗,其檢驗結果為pH:5.6、懸浮固體:415mg/L、生化需氧量:887mg/L、化學需氧量:1,880mg/L,以上各水質超過該類別放流水標準之限值,有影響水體品質情節。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0-080003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否 | 2021-04-26 |
4 | 2019-06-2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23日。 | 嘉義縣 | 嘉義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之1號 | 玨興食品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貴公司於本縣大林鎮西林里4鄰中山路215號從事食品製造業,經該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5日派員督察,製程產生之廢水直接排放於柳溝大排,查該公司非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事業(其他食品製造業),惟製程廢水排放污染水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0條規定裁處新臺幣1,200元罰鍰,並限期於108年08月23日前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再依法處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9-08-13 | |
5 | 2019-04-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之1號 | 玨興食品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食品製造及處理作業,現場製程為原料(黃豆)→泡水→煮熟→過濾→成品(豆漿),再經壓製裁切為豆腐及豆干,主要污染源設備有燃油鍋爐2座、油炸機1座及水洗防制設備1套,其食品油炸作業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二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未取得設置許可證而逕行設置。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是 | 是 | 否 | 2019-05-16 |
6 | 2019-03-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之1號 | 玨興食品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之工廠,從事食品製造,廢水產生量未達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事業定義之實際最大日廢水產生量20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惟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廠清洗地面及設備時,所產生之作業廢水,經由廠內溝渠導管排放至地面水體,且於排放口所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為PH:12.2、懸浮固體:610mg/L、生化需氧量:1,820mg/L、化學需氧量:3,310mg/L,有影響水體品質情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19-06-26 |
Currently on page 1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