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永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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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9-2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三路6-3號 | 永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系統查驗其貴公司於109年8月至110年8月廢棄物申報情形,申報異常為000000非製程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於110年1月至8月申報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貯存申報量之質量不平衡,及850001化學實驗作業產出之B-0399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於109年12月至8月申報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貯存申報量之質量不平衡,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11-08 | |
2 | 2020-04-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三路六之三號 | 永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案為自主性勾稽,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期間為108年1月至109年1月申報情形,發現貴公司其他食品製造程序(080999)之其他檸檬酸鈣(000099)、果糖(080137)、自來水(360001),西藥錠劑製造程序(200011)之二氯甲烷(180216)、自來水(360001),化學(農化)實驗作業程序(850001)之三氧化鉻(180063)、二硫化碳(180096)、四氯化碳(180116)、重鉻酸鈉(180158)、重鉻酸鉀(180159)、其他烷苯(180199)、二氯乙烷(180218)、三氯乙烯(180222)、甲基第三丁基醚(180247)、二乙醇胺(180345)、鄰苯二甲酸(180595)、甲醯胺(180901),上述原物料有短漏報使用量之情形;另西藥錠劑製造程序(200011)產出之廢棄物廢藥品(人體或動物使用者)(D-2499)於108年3月申報產出、貯存及聯單明顯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貯存申報量)。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4-27 | |
3 | 2018-09-26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民雄鄉 | 永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6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或審定之方法行之」,將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6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30 | |
4 | 2017-06-0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三路六之三號 | 永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案為例行性勾稽,本局於106年6月2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於106年3月28日產出一批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 (B-0299)0.01公噸,委由「金鼎浩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至「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彰濱資源回收處理廠」處理(聯單單號Q690715110600007),另查該批廢棄物於106年5月16日處理完成(自106年3月28至106年5月16日止,計49日)已逾35日,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函報本局備查,依「廢棄物清理法」之相關規定,指定公告事業於廢棄物清運後35日內,應主動連線查詢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廢棄物輸出境外處理除外)。若該批事業廢棄物尚未清除、處理、再利用作業完畢,應主動追查其流向並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本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105.12.27.修正)」第4點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29 | |
5 | 2016-08-0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民雄鄉興南村工業三路六之三號 | 永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6-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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