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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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9-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水上鄉義興村中義路150號 | 承慶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P201(高度31.4公尺),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12年9月8日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環署環檢字第018號)之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稽查檢測作業,檢驗測定結果異味污染物309000,未符合排放標準(2000)。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14 |
2 | 2021-09-1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水上鄉義興村中義路一五○號 | 承慶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7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稽查檢測,檢測結果管道P201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3090,未符合排放標準(2000)。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15 |
3 | 2021-07-0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水上鄉義興村中義路一五○號 | 承慶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堆置區採防塵網覆蓋,惟覆蓋面積未達堆置區面積80%以上,記缺失4點;車行路徑採鋪設粒料,惟鋪設厚度不足,記缺失4點;車輛清洗採加壓清洗設備,惟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私場所門口及其路面,有運送車輛帶出逸散污染物質,本日查核共計1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9-02 |
4 | 2021-03-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水上鄉義興村中義路150號 | 承慶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Q0306-11,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現場操作中,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製程流程為原料[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E213→輸送帶→C205→輸送帶→E210→輸送帶→C206...→E207,於接駁點C205及C206雖設有灑水設備,惟稽查時於E210見有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8-04 |
5 | 2019-10-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缺失限改日期:109年03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水上鄉義興村中義路150號 | 承慶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6條第2款、第6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瀝青拌合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派員稽查,發現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缺失合計達18點及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107年12月至108年10月之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應紀錄項目,未依規定紀錄)。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1-30 |
6 | 2019-04-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水上鄉義興村中義路一五○號 | 承慶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作業,製程中空氣污染物排放管道編號P201,經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排放濃度值為3,090,未符合排放標準〈2,000〉。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30 |
7 | 2018-11-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立即改善。限改日期:108年0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水上鄉義興村中義路一五○號 | 承慶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瀝青拌合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現場發現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M01、M02、M03),未依許可證內容之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規定記錄,現場無法提供相關資料供查核。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1-08 |
8 | 2018-11-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水上鄉義興村中義路一五○號 | 承慶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1月1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更換濾袋產生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及洗車廢水產生之無機性污泥(D-0902)未依規定申報產出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1-11 | |
9 | 2017-11-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水上鄉義興村中義路一五○號 | 承慶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及營建事業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案係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9日派員至該市白河區長安段39地號稽查,發現該地整地並鋪置場內道路係以貴公司販售之瀝青刨除料作為填方材料;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代碼:G-0501)再生利用登記檢核文件,但售予上述地號地主之瀝青刨除料未經再生資源前置作業機械設備,及熱拌瀝青再生機組等相關設備產製為成品(瀝青混凝土),即逕行出售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不符合本局核發之再生利用登記檢核文件內容。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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