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2-05-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中埔鄉金蘭村四鄰24之11號 | 天恩食品有限公司頂六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8項暨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4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6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頂六廠未於法定期限(111年02月07日)前完成110年第2期(11101期)水污費繳納,且經本局發函(111年2月24日及111年4月13日)催繳後,仍未能於90日內(111年5月9日)履行申報繳納義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否 | 2022-07-04 |
| 2 | 2020-05-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14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中埔鄉金蘭村金蘭24-11號 | 天恩食品有限公司頂六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縣中埔鄉之頂六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183mg/L、限值30mg/L,生化需氧量:104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295mg/L、限值10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否 | 2020-08-04 |
| 3 | 2019-01-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中埔鄉金蘭村24之11號 | 天恩食品有限公司頂六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縣中埔鄉之頂六廠,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42.1mg/L,限值3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否 | 2019-03-05 |
| 4 | 2018-11-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中埔鄉金蘭村金蘭24-11號 | 天恩食品有限公司頂六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縣中埔鄉之頂六廠,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生化需氧量:44.4mg/L,限值3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否 | 2019-01-24 |
| 5 | 2017-05-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9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中埔鄉金蘭村金蘭24之11號 | 天恩食品有限公司頂六廠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縣中埔鄉之頂六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生化需氧量:192 mg/L,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336 mg/L,限值100 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17-08-03 | |
| 6 | 2016-10-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中埔鄉金蘭村金蘭24之11號 | 天恩食品有限公司頂六廠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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