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6-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97000元整,本局於114年7月4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891),限期改善至114年8月7日,本局於114年8月15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市區永就里中山路一八一號 | 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不具動物屍體化製製程),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核准排放量450(立方公尺/日)現場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查核廢(污)水操作紀錄表(MBR)114年6月3、4日;5月7、28、26、23、22、19、12、8日;4月10、14、22、26、29日;3月4、18、2日;2月10、12、13、25日,共計22日廢水排放量皆超過許可核准每日最大核准量450(立方公尺/日),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9-22 |
| 2 | 2025-04-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本局於114年4月19日現場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759),限期改善至114年4月19日,本局於114年4月19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市區永就里中山路一八一號 | 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條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不具動物屍體化製製程),本局114年4月19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水溫36.2℃(標準值≦35℃),未符合食品製造業(不具動物屍體化製製程)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11 |
| 3 | 2023-10-3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3年02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市區永就里中山路一八一號 | 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10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事業廢棄物植物性廢渣(D-0102)之貯存地點、容器丶設拖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滲出、污染地面散發惡臭情事。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2-22 |
| 4 | 2016-02-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市區永就里中山路181號 | 台灣百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暨附表第三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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