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4-04-25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24號 | 嘉仁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規定,依同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暨違反土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點暨附表第11項次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前於111年4月1日核定貴公司所提「臺南市嘉仁加油站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第五次變更計畫」,並明訂改善期程至113年3月30日止。貴公司於113年1月24日提送改善完成報告至本局審查,經審查補正通過後,本局依據113年度本府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推動小組第6次會議決議之驗證位置及方式,於113年4月25日進場執行驗證作業,惟驗證結果顯示於土壤採樣點位SC-05土壤樣品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檢測值為1,140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mg/kg),即嘉仁公司未能於計畫期限內完成相關污染改善作業,違反土污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20 |
| 2 | 2019-11-01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中山路824號 | 嘉仁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暨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十一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108年8月22日提送嘉仁加油站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污染整治計畫第十七次執行進度暨改善完成報告,經本局審查後於108年11月1日進場執行驗證作業,惟驗證結果顯示於土壤採樣點C09-2土壤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濃度6,640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mg/L),即貴公司未於108年8月22日前完成土壤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之改善(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是以,貴公司未依核定之整治計畫書內容據以實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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