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0-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2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歸仁區八甲段4210、4211、4212地號 | 鄭文發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本局派員於114年10月16日前往稽查,於貴場放流口採取水樣乙組,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550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97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565 mg/L,標準值150mg/L),皆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2-23 |
| 2 | 2023-04-1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2年12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歸仁區八甲段四二一○地號,八甲段四二一一地號,八甲段四二一二地號 | 鄭文發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4月12日派員至貴牧場稽查,稽查當時於貴牧場內空地上發現露天堆置及曝曬豬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04 |
| 3 | 2022-11-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案於111年12月1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287)限期111年12月28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12月26日複查。限改日期:111年12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歸仁區八甲段4210、4211、4212地號 | 鄭文發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牧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1年11月5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160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71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94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1-04 |
| 4 | 2019-03-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 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歸仁區八甲段4210、4211、4212地號 | 鄭文發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及第3條第1項暨附表八、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畜牧業(一),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於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24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09 |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