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南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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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11-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9600元整,限改條件: 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3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鹽洲里洲尾街四一巷一○號 | 南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於109年8月15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經本局限期於109年11月15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於109年11月11日檢附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向本局函報改善完成,惟經本局派員於109年11月12日前往複查,於貴公司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1 mg/L,標準值16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9.2 mg/L,標準值3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37.9 mg/L,標準值30mg/L) 仍未符合印染整理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2-19 |
2 | 2020-08-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鹽洲里洲尾街四一巷一○號 | 南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經本局派員於109年8月15日稽查,於貴公司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10 mg/L,標準值16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2.7 mg/L,標準值3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70.5 mg/L,標準值30mg/L) 未符合印染整理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0-12 |
3 | 2018-11-1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4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鹽洲里洲尾街四一巷一○號 | 南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永康區從印染整理等行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12日派員稽查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現場製程及防制設備運作中,於污染源燃油鍋爐(E002)之排放管道P002執行排放管道PSN採樣,粒狀污染物檢測值為151 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100mg/Nm3,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1-11 |
4 | 2018-08-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洲尾街41巷10號 | 南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三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印花、梭織布染整者),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於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98.1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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