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7-1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水上鄉台82線與台1線往西 | 永信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KLB-3692)於114年7月15日04時00分,停於本縣水上鄉台82線與台1線往西,駕駛亂丟垃圾及煙蒂,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2-16 |
| 2 | 2025-04-2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西濱東華路往竹圍 | 永信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車輛(車號:X3-***)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20 |
| 3 | 2024-10-1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2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第一貨櫃中心55碼頭管制站 | 永信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549-X6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03 |
| 4 | 2024-07-0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鄰近部桃醫院) | 永信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JN-866、營業大貨車)於113年7月9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24 |
| 5 | 2024-05-0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 | 永信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JN-866、營業大貨車)於113年5月2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25 |
| 6 | 2021-01-2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19日。 | 嘉義縣 | 嘉義縣民雄鄉縣道166線39.6公里處(西向) | 永信交通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暨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6條第1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裁處。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7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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