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詠先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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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許可證(文件)變更登記程序或依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12月24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610)。限改日期:114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三街一四七巷一八號 | 詠先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8條、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詠先股份有限公司二廠採共同處理,本局於113年11月13日派員稽查,現場未依廢(污)水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如下:1.T01-04、T01-05、T01-06、T01-07、T01-08、T01-10等廢水儲存設施材質皆非鋼鐵。2.WM03、WM04、WM05作業廢水至處理單元前皆各有1座塑膠桶槽,未登載於許可。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15 |
2 | 2024-09-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專責人員設置核准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3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三街一四七巷一八號 | 詠先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及同法48條第3項規定,依同法第58條、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詠先股份有限公司二廠採共同處理,本局前於113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以113年8月26日環水字第1130110231號函限期於113年9月13日前完成改善,經本局於113年9月18日稽查仍未完成專責人員設置,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05 |
3 | 2024-08-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 完成專責人員設置核准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3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三街一四七巷三六號 | 詠先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3項、第58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貴公司二廠採共同處理,經本局派員於113年8月14日執行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二廠許可資料原廢(污)水WM04未經處理前總鉻:30mg/L、鎳:30mg/L,WM05未經處理前總鉻:10mg/L、鎳:3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總鉻:1.5mg/L、鎳:0.7mg/L),依法應設置乙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經查現場未設置專責人員。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23 |
4 | 2024-07-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9月10日環水字第1130119512號函同意貴公司,限期改善展延至113年11月5日,完成許可證(文件)變更登記或恢復與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改善完成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3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三街一四七巷一八號 | 詠先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第58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派員於113年7月10日執行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違規事項如下:一、於T01-01(廢水收集槽一)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440 mg/L(核准最大值3000 mg/L),未依登記事項運作。二、T01-04、T01-05、T01-06、T01-07、T01-08、T01-10等廢水儲存設施材質皆非鋼鐵;活性碳依9月份紀錄,用量低於許可核准最小量;無T01-25至T01-27管線;WM03、WM04、WM05作業廢水至處理單元前皆各有1座塑膠桶槽,未登載於許可,與核准之許可內容不符。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4-010016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24 |
5 | 2023-04-1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三街147巷18號 | 詠先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4月13日派員稽查,經勾稽111年4月至112年2月網路申報資料發現111年12月、112年1月、2月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0199分別產出7.43、9.89及8.34公噸,惟已逾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D-1099每月最大量5.88公噸百分之十。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0-06 | |
6 | 2022-09-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10月25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316)。限改日期:111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三街一四七巷一八號 | 詠先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111年9月28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鎳檢驗值1.16mg/L(標準值0.7 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1-22 |
7 | 2021-12-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三街一四七巷一八號 | 詠先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非有害集塵灰(D-1099)。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2-24 | |
8 | 2021-12-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三街一四七巷三六號 | 詠先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二廠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非有害集塵灰(D-1099)。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2-25 | |
9 | 2021-12-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於清除前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三街一四七巷一八號 | 詠先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於清除前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2-24 | |
10 | 2021-12-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以網路傳輸方式完成申報。限改日期:111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三街一四七巷一八號 | 詠先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12月17日查事業廢棄物申報系統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非有害集塵灰(D-1099)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2-24 | |
11 | 2020-05-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三街一四七巷一八號 | 詠先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環保警察第三中隊於109年5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備(T01-1集水槽)上方二樓接有一支管線,經查該管線係由製程脫脂廢水桶之廢(污)水確實排入(T01-1集水槽)內,惟未登載於排放許可登記內容,與許可申請文件登載事項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7-22 |
12 | 2020-03-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14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三街一四七巷一八號 | 詠先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3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39mg/L,標準值100mg/L ,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5-05 |
13 | 2019-02-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三街147巷18號 | 詠先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3條第1項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於108年2月11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南市環水字第05868-01號)許可文件,稽查時於貴公司2樓發現處理瑕疵品剝漆表面處理流程,製程產生之廢硫酸及廢水,輸送至廢水處理設備處理,明顯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7-09 |
14 | 2018-01-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三街一四七巷一八號 | 詠先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月29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15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3-26 | |
15 | 2016-02-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7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5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里蔦松三街一四七巷一八號 | 詠先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附表三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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