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常琪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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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8-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一份)。限改日期:112年02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四維路一六號 | 常琪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順豐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0條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第8條及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據環保署111年7月6日環署空字第1111090092號函下放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疑似兼任名單,本局於111年8月2日派員至該公司稽查,經查蔡○○擔任該公司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及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一事屬實,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含附件資料)可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1-28 |
2 | 2020-07-2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四維路九號及九之一號及新工路二○號 | 常琪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將R-1304廢鋁場外貯存於協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廠,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且未辦理變更。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11-10 | |
3 | 2020-07-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四維路9號及9-1號 | 常琪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鋁二級冶煉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字號: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616-02號),本局於109年7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R8406310)執行該製程重油採樣檢測,檢測結果含硫量0.7%(大於0.5%),與許可證內容規定不符,係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29 |
4 | 2020-01-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4851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高雄市小港區小港區第76號貨櫃碼頭 | 常琪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及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109年1月9日向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報運出口「ALUMINIUM SCRAP TWITCH 」1批(報單第BC/09/347/H0083號)共計21.9TNE,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月17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至小港分關查驗,其查驗結果廢鋁料夾雜廢印刷電路板碎片、廢電線(含絕緣皮)、廢塑膠等混合五金廢料,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8-04 | |
5 | 2019-08-2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68682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108號碼頭集中查驗區 | 常琪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27日派員協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至高雄港108號碼頭,會勘貴公司報運進口「ALUMINIUM SCRAP(廢鋁料)」一批(報單號碼:第BC//08//347/H2036),經查驗結果該項貨品以太空包盛裝,惟夾雜有部分廢電路基板碎片、廢橡膠等廢棄物,屬混合五金廢料,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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