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1-05-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五福路一三四號 | 辰頴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勾稽查核貴公司事業廢棄物,發現R-0902食品加工污泥於109年7月至9月產生量分別為10.82噸、13.25噸、12.54噸,較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每月最大產生量(5.25噸)增加超過百分之10以上,且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即逕行營運,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裁處在案,並限期於110年4月30日前完成改善,惟經查貴公司仍未於期限內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 |
不須改善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9-23 |
| 2 | 2020-12-1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五福路一三四號 | 辰頴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勾稽查核貴公司事業廢棄物,發現其R-0902食品加工污泥於1109年7月至9月產生量分別為10.82噸、13.25噸、12.54噸,較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每月最大產生量5.25噸增加超過百分之10以上,且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即逕行營運。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090029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22 |
| 3 | 2017-05-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水措文件變更登記程序或檢具相關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7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五福路一三四號 | 辰頴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於106年5月12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執行深度稽查業務,現場發現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中其T01-8(MBR系統)有一條污泥回流管線回到T01-6(生物曝氣槽),惟貴公司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許可並未標示該管線,現況顯未依貴公司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許可內容運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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