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4-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120元整,本局於114年6月5日以環水字第1140071260號函同意臺端,限期改善展延至114年8月22日,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4年08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609地號 | 全原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前經本局於114年2月24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0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03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6.4 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4年4月18日完成改善。於同年4月24日複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75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32 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85.4 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25 |
| 2 | 2025-02-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285元整,本局於114年3月20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804),限期改善至114年3月27日,本局於114年3月27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4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609地號 | 全原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4年2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臺端未每日記錄廢(污)水累計型流量計及獨立電表讀數。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4-17 |
| 3 | 2022-07-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6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至本局報請查驗(111年8月10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422)。限改日期:111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六○九地號 | 全原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按次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前經本局於111年5月7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98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經本局處分限期至111年7月12日完成改善。於同年7月14日複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74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86 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24 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30 |
| 4 | 2022-05-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另本案於111年6月8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414)限期至111年7月12日改善完成,本局再於111年7月14日複查採樣未符合標準,將另案開立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609地號 | 全原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1年5月7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98 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04 |
| 5 | 2021-05-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6867元整,限改條件:檢具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完成改善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0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609地號 | 全原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0年5月1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13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75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2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20 |
| 6 | 2020-07-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9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六○九地號 | 全原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一、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經本局於109年7月7日派員稽查, 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283mg/L,標準值15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0-08-13 |
| 7 | 2018-02-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六○九地號 | 全原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一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2月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22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4-11 | |
| 8 | 2016-02-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白河區埤子頭段五汴頭小段六○九地號 | 全原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暨附表一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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