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崙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1 | 2023-03-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2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七之二一號 | 崙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4條及其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3月29日執行微感器告警高值管制名單固定污染源許可稽查,貴公司領有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稽查發現「M01製程防制設備A001填充式洗條塔無運作,稽查發現時當下貴公司才將機器啟動,且啟動後pH值為4.02仍與許可不符」,貴公司未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上開缺失有稽查紀錄單(編號:D000530)(含照片)可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5-03 |
2 | 2021-08-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七之二一號 | 崙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0年8月3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pH檢驗值10.8(標準值6.0-9.0),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0-29 |
3 | 2019-09-0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七之二一號 | 崙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金屬表面清洗程序 (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469-01)。本局於108年9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佳里廠稽查,經現場查核燃油鍋爐E101已更換成蒸氣鍋爐,惟未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附相關證明辦理異動,是現場製程設備與上述許可證製程不符;貴公司確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17 |
4 | 2019-05-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17-21號 | 崙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7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15日派員至本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17-21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在停車場以鐵桶燃燒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棧板),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且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急處理設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12 |
5 | 2018-09-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七之二一號 | 崙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三、附表八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1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鋅檢驗值7.03mg/L,標準值5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0-19 |
Currently on page 1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