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1-14 | 環境影響評估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請依本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結論及所載內容切實執行,並於文到翌日起90日內完成改善,若未於期限內提出改善完成之報告或證明文件,向本局報請查驗,視為未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七二之三六號 | 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及附表項次三.4F。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開發單位即貴公司未依「臺南縣善化鎮曾文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切實執行前經本局以114年7月21日環評綜裁字第114070002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4年10月30日改善完成,惟未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出改善完成之報告或證明文件,向本局報請查驗。本局於114年11月14日進行開發基地現地查核,出租予漢唐集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現場仍堆置部分線槽,仍違反前揭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所載內容。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2-22 |
| 2 | 2025-05-09 | 環境影響評估 | 罰鍰新臺幣800000元整,(罰鍰30萬、不法利得50萬元)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七二之三六號 | 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第1項及附表項次三.4F。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曾文工業區範圍內出租予漢唐集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於廠房外堆置拆除南科群創、台積電公司的廢棄物(包含無塵室隔離板材、塑膠、管線材等),且部分廢棄物堆置於隔離設施,同時亦堆放漢唐公司清除南科台積電、群創公司的器材(包含電動機、氣體鋼瓶、廢鐵等),現場亦發現有2台怪手進行廢棄物分類、分選,上述顯與「臺南縣善化鎮曾文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等環評書件內容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6-05-20 |
| 3 | 2025-05-0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七二之三六號 | 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11月14日勾稽貴公司廢棄物申報資料及查核貴公司現場污泥混合物太空包裝數量超過10包,顯與廢棄物申報資料貯存量1.29噸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裁處並限期於114年2月27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4年5月5日複查,貴公司污泥混合物部分仍未有清運申報,與前次稽查情形相同,是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違規部分未完成改善。 |
已改善完成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02 |
| 4 | 2024-11-14 | 環境影響評估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請依本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審查結論及所載內容切實執行,並於文到翌日起90日內完成改善,若未於期限內提出改善完成之報告或證明文件,向本局報請查驗,視為未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72之36號 | 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爰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及附表項次三.4F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11月14日前往曾文工業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現地監督,發現該工業區機器加工廠、鋼鐵抽製作業廠、氣壓棒自動化工廠之1樓部分,分別出租予漢唐集成股份有限公司及亞德利塑膠工廠股份有限公司,漢唐公司承租座倉庫堆置線槽、排風扇、燈具等產品及零件,亞德利公司承租作倉庫堆置塑膠製品無生產製造;惟該工業區以生產航太工業零組件為主,產業類別為基本金屬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然現況廠房1樓部分為倉儲業,即產業類別及作業配置與「臺南縣善化鎮曾文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開發計畫內容不符,顯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所載內容切實執行。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5-07-21 |
| 5 | 2024-11-1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4年1月2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27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溪尾72-36號 | 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11月14日進行環評案件會勘,查核貴公司現場污泥混合物太空包裝數量超過10包,顯與貴公司廢棄物申報資料貯存量1.X9噸不符。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4-070006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05 |
| 6 | 2024-09-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9月23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634),限期改善至113年10月4日,本局於113年9月16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七二之三六號 | 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及同法48條第3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依規應設置一名乙級廢(污)水專責人員,經本局於113年9月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未依規定設置乙級廢(污)水專責人員。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06 |
| 7 | 2024-07-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另本案於112年7月16日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596)限期113年8月15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3年9月5日仍未改善完成,將另案開立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七二之三六號 | 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前同意蔡○○代理貴公司專責人員至113年6月29日,經本局於113年7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未依規定於代理期滿前15日內向本局申請完成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29 |
| 8 | 2023-05-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本案於112年6月15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211)限期112年7月21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8月2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七二之三六號 | 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12年5月25日派員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9.2mg/L(標準值30.0mg/L)、氫離子濃度指數現場檢測9.6(標準值6~9),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08 |
| 9 | 2021-04-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72之36號 | 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6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0年4月20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累計用電度數及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累計水量讀數。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6-16 |
| 10 | 2021-04-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七二之三六號 | 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10年4月20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之D-0701廢木材棧板貯存區與其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顯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0-18 |
| 11 | 2019-03-2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書。限改日期:108年06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72-36號(曾文段1016地號) | 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6條第1項、第7條第2款、第8條第1項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3月26日,至貴公司辦理之「整地工程(管制編號:D106R8Z050-1)」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稽查,發現該工地缺失如下(一)、未設置工地標示牌,扣4點。(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扣4點。(三)、物料堆置之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扣4點。(四)、車行路徑部分舖設混凝土,該工地屬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扣4點。二、上述缺失計點總數計16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02 |
| 12 | 2019-03-05 | 環境影響評估 | 罰鍰新臺幣5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或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7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 溪美里溪尾七二之三六號 | 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南市府前以107年11月8日府環稽字第1071266886號函對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裁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並限期於108年2月14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08年3月5日前往曾文工業區查核發現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於前開改善期限內完成改善,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按日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19-05-14 |
| 13 | 2018-09-05 | 環境影響評估 | 罰鍰新臺幣5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七二之三六號 | 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第1項附表項次三.2B(二)、三.4F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曾文工業區內基地出租予亞德利塑膠工廠股份有限公司(塑膠加工業)部分,尚有機台運作,仍違反 「臺南縣善化鎮曾文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核定之開發計畫內容;基地內土地尚有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堆填,未於違規改善期限內完成改善,仍違反前揭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審查結論。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10-108-050001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8-11-01 | |
| 14 | 2018-01-19 | 環境影響評估 | 罰鍰新臺幣8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七二之三六號 | 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依同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第1項附表項次三.2B(二)、三.4F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工業區內基地出租與其他業主使用及基地內堆填CLSM違反「台南縣善化鎮曾文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審查結論;基地內應作為隔離帶之區域出租予其他業者堆置廢棄物違反「台南縣善化鎮曾文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變更內容對照表」審查結論。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10-107-110001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2-12 | |
| 15 | 2017-11-23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2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台南市善化區溪美里溪尾72-36號(善化區曾文段1016-0000地號) | 福隆尖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地工程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7條、第8條及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付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辦理本市善化區「整地工程」(管制編號:D106R8Z050),經本府派員於106年11月23日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稽查,發現工地缺失如下:(一).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覆蓋防塵網,記10點。(三).工地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區,記4點。(四).裸露地表灑水頻率不足,記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8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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