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5-27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水上鄉82快速路下163縣道往鹿草方向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KLK-6595)於114年5月27日08時46分,停於本縣水上鄉82快速路下163縣道往鹿草方向,駕駛隨地便溺,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7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0-20 |
| 2 | 2025-04-23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光文里大成路一一六號一樓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3X-06於2025/2/18下午02:03:01在台88-高雄市大X交流道X出口為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2-22 |
| 3 | 2025-02-19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山上區北勢洲段1159地號處前方道路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本局於114年2月19日11:04派員前往貴公司於本市山上區北勢洲段1159地號停車場稽查,稽查當時見停車場出入口因未設置有效防護措施,導致車輛進出時夾帶泥土污染路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4-24 |
| 4 | 2025-02-1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東區前鋒路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臺南市政府112年12月27日府環空字第1120328259C號公告,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臺端/貴商號/貴公司所有KLG-6806柴油大貨(客)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未依規定實施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5-26 |
| 5 | 2025-01-0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5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第一貨櫃中心55碼頭管制站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176-XC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4-10 |
| 6 | 2024-12-27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4月2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第一貨櫃中心58碼頭管制站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KLE-5756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20 |
| 7 | 2024-12-1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4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第一貨櫃中心58碼頭管制站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KLN-1100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5-03-13 |
| 8 | 2024-10-2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4年2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第五貨櫃中心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KLE-5916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06 |
| 9 | 2024-10-09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4年1月13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11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2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光文里大成路一一六號一樓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2X-LX於2024/10/9下午02:55:52在台61線南下出口十份交流道為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11 |
| 10 | 2024-08-23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善化區光文里大成路一一六號一樓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本局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X臺南市廢X清字第00X3號),經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HXB-2X79於113年8月23日05時50分車輛無軌跡(監控地點台6X線南下口XB交流道)。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30 |
| 11 | 2024-04-1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9月3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第一貨櫃中心58碼頭管制站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176-XC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22 |
| 12 | 2024-03-2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平區安平商港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暨臺南市政府112年3月8日府環空字第1120328165C號公告,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KLC-8205營業貨運曳引車經查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於稽查日前一年內未有排煙檢驗合格記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8 |
| 13 | 2023-12-27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7月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第一貨櫃中心58碼頭管制站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313-H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27 |
| 14 | 2023-12-1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6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第一貨櫃中心58碼頭管制站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KLB-528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4-05-14 |
| 15 | 2023-10-1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3月29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第三貨櫃中心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539-Q7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2-22 |
| 16 | 2023-09-2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二段78號前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2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案於112年9月26日在本市新營區長榮路二段78號前執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3年6月出廠(第3期車)的KLM-89*5號營業貨運曳引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4.1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18 |
| 17 | 2023-08-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田寮區田寮區埔頂1-6號產業道路 | 高坤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案係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會同轄區警員於上開時段前往本市田寮區埔頂1-6號前方產業道路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之營業貨運曳引車牽引車斗(駕駛員:謝O輝;車號:KOL-56O7)載有滿車的營建剩餘土石方,且表示未隨車持有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9-19 |
| 18 | 2020-12-09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官田區番子渡頭段0087-0001及鎮田段201、隆東段657等地號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為人秦OO與貴公司為靠行關係,秦OO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事責任部分,已由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中,惟違規車輛之車籍資料係登載為貴公司,且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自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清除業務,並負管理之責,惟其管理責任與廢棄物丟棄之性質無涉,故僅針對未盡管理之責部分處罰,行為人秦OO非法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部分則依刑事判決論斷。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27 |
| 19 | 2017-09-1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6年11月10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南市南區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LB-3982於106年09月19日14時49分至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經檢測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0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檢測人員以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44%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20 | |
| 20 | 2017-09-1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定區安定里安定11之18號(11之17號隔壁)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貴公司領有本市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廢棄物清除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103年至105年期間清除威○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官田廠與永康區易○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之氧化碴、還原碴至天○資材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未事先與委託人產源訂定契約書。 二、本案針對氧化碴還原碴未依規定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屬無法回復之違規狀,故不另予限期改善。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20 | |
| 21 | 2017-07-2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6年09月20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南市柳營區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5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LB-3982於106年07月20日14時00分至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柳營站),經檢測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2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檢測人員以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7%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5%,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04 | |
| 22 | 2017-06-08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定區安定里11-18號(11之17號旁) | 昱寶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領有本市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廢棄物清除機構。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6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貴公司所屬車輛於104年7月至10月清運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鹽水廠氧化碴、還原碴,有數十車次直接運至本市白河區白河里中興路1990-3、1988、1988-1地號(宏崴工程行)堆置,而未至聯單申報之再利用機構地址(均益達企業有限公司東山廠)堆置,是貴公司清運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鹽水廠氧化碴、還原碴未依規定確實上網申報廢棄物清除情形。本案針對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清除情形,屬無法回復之違規狀態故不另予限期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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