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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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10-14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鳥松區大腳腿段1464、1465地號 | 詠聖企業工程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0年10月14日派員至本市鳥松區大腳腿段1464、1465地號稽查,貴事業與大迎工程行,於上開土地共同堆置營建混合物、廢木材混合物、廢塑膠混合物、廢鋁等廢棄物,現場負責○○表示,廢棄物主要來源為房屋修繕,現場分類完成後,再依廢棄物性質進行去化,貴事業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清除許可證,許可文件內容未申請貯存場,惟現場貯存上述廢棄物,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9-26 | |
2 | 2021-08-04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鳳山區黃埔路101巷11號2樓 | 詠聖企業工程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0年8月4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時監控系統」,發現貴行清運車輛(車號450-UV、545-UV、5H-621),每月清除許可量1292公噸,惟上開清運車輛未於110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GPS,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七)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11-01 | |
3 | 2020-03-26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南區資源回收廠) | 詠聖企業工程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09年3月26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事業清運車輛(車號:450-UV)未設置污水收集槽,致清運車輛無污水收集能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7-01 | |
4 | 2017-03-06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南區資源回收廠) | 詠聖企業工程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台端(即詠聖企業工程行)於106年3月6日11時58分(清除車輛車號450-UV)載運進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之廢棄物,經平台檢查人員執行檢查,認定車內載運廢輪胎,未符合該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5款規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4-13 | |
5 | 2015-12-22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鳥松區大腳腿段1463-0000號、1464-0000號土地 | 詠聖企業工程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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