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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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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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9-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四五號 | 長順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稽查人員於112年9月20日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製程111年度原物料-氫氯酸(鹽酸HCL)使用量為106.42公噸,許可核定值為90公噸/年;脫脂劑使用量為9.97公噸,許可核定值為9公噸/年;氯化氨使用量為86.4公噸,許可核定值為75公噸/年,皆超過許可核定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09 |
2 | 2023-01-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四五號 | 長順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四五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112年1月7日稽查貴公司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洗滌塔(A001)洗滌液流率計2混濁不清無法辨識、pH值為11.12(pH值許可核定值為7~1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5-30 |
3 | 2021-11-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永樂街二巷四五號 | 長順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於110年11月18日派員督察時,發現貴公司使用蒸氣鍋爐,其洩放廢水管線接出至廠旁水溝,稽查時並無排放,惟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貴公司洩放廢水不可直接排放,貴公司前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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