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台灣欣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19-03-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旗山區磚廠巷一六、一六之一、一六之二號 | 台灣欣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108年03月25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45.5mg/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6-10 |
| 2 | 2018-07-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旗山區磚廠巷一六、一六之一、一六之二號 | 台灣欣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107年7月11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99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1520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06 | |
| 3 | 2016-07-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旗山區磚廠巷一六、一六之一、一六之二號 | 台灣欣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第2條及編號61號規定加重處分金額百分之五十,罰鍰新臺幣9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06年6月27日派員稽查及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廢棄物代碼D-0102之廢棄物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3.5公噸,實際產生量105年7月為4.79噸、8月為4.99噸、9月為6.7噸、10月為5.96噸、11月為11.41噸、12月為9.71噸;廢棄物代碼D-0299之廢棄物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3.5公噸,實際產生量105年7月為4.74噸、8月為4.42噸、9月為3.64噸、10月為5.21噸、11月為9.9噸、12月為9.62噸,上開廢棄物實際產生量已超出核准最大量10%以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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