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2-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500元整。限改日期:115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現場油水分離器(T01-1)後有二廢水收集未登載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與許可內容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1-05 |
| 2 | 2025-04-1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完成日期:文到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非有害廢觸媒(D-1499)採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致廢棄物滲出污水污染地面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02 |
| 3 | 2025-04-1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完成日期:文到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實驗室內貯存一箱清洗後的廢玻璃空桶(R-0401),由員工表示係為實驗室盛裝甲醇、硫酸之廢空桶(C-0301、C-0202)自行清洗後產生,並出具甲醇、酒精、硫酸及丙酮等領料單佐證,與該廠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02 |
| 4 | 2025-01-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7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於是(8)日約11時35分進行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9)降載作業,並將鍋爐蒸汽產生程序(M04)啟爐,惟係因鍋爐(E005)建壓過程中,安全閥(SV-3A)跳脫,無適當防制措施致粒狀污染物逸散至廠房外,散布於空氣中。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03 |
| 5 | 2024-10-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7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鍋爐啟爐過程,因燃氣比操作不順,致燃燒不完全產生黑煙,由排放口(P012)排放,造成污染,經判煙結果不透光率為52%,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訂起爐期間不透光率超過40%不得逾3分鐘,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15 |
| 6 | 2024-04-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5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4年5月26日派員至貴廠(地址: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7號)針對苯乙烯製造程序(M06)製程廢氣燃燒塔(A001)執行法規符合度查核作業,依據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3條第2項規定:「...其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應介於15%至50%...」,經查114年4月及5月使用廢氣燃燒塔有不符合前開規定情事,已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如下說明: 114年4月蒸氣量與廢氣量重量比56.82%至3897.84%,逾值32筆。 114年5月蒸氣量與廢氣量重量比52.03%至729.37%,逾值72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1-28 |
| 7 | 2024-03-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5年05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廠於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7號從事苯乙烯製造程序(M07),經本局人員113年3月15日至前開製程油水分離池(WF-332)執行檢測作業,火焰離子化偵測器測得洩漏值之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為6,652ppm及7,309ppm,檢測未氣密狀態(低於1,000ppm以下),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第38條第2項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4-07 |
| 8 | 2024-03-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3月15日派員至貴廠固定污染源乙苯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SM-05-P01、背景值1.18 ppm、檢測值2,178 ppm;元件編號:306A-F04、背景值1.31 ppm、檢測值28,106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05 |
| 9 | 2023-11-0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11月9日派員至貴廠固定污染源乙苯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4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B01-N03、背景值0.9 ppm、檢測值3,479 ppm;元件編號:B11-N02、背景值1.1 ppm、檢測值13,313 ppm;元件編號:AA02-O02、背景值1.4 ppm、檢測值13,687 ppm;元件編號:AA04-F01、背景值1.6 ppm、檢測值9,455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05 |
| 10 | 2021-11-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0年11月4日派員至貴廠乙苯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發現該製程之蒸餾塔AS-111(E006)底部出口接管處測得1個設備元件(元件編號:AS-111-03;洩漏淨檢值:13953.1ppm)揮發性有機物洩漏,經貴廠現場陳述該製程設備配合苯乙烯製造程序(M07)歲修後開車需提升負載,為避免管內回收氣體洩漏情形,於底部出口接管進行回收,因人員疏失未確實關閉底部阻閥隔離管線,導致回收氣體未有效收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3-17 |
| 11 | 2021-02-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7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廠區周圍堆置殘留廢液之廢貝克桶,本局針對廢貝克桶內殘留之廢液採集1組樣品(採樣編號:1100203-1),檢測項目為TCLP有機污染物、pH值、閃火點,按正修科技大學110年2月24日超微量研究科技中心檢測報告(報告編號:IJIJ110D0295),萃出液中苯、閃火點檢測值分別為32800mg/L(管制標準為0.5mg/L)、18℃(管制標準為60℃),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上開殘留廢液之廢貝克桶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木材混合物(D-0799)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07 |
| 12 | 2021-02-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7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廠區周圍堆置殘留廢液之廢貝克桶,本局針對廢貝克桶內殘留之廢液採集1組樣品(採樣編號:1100203-1),檢測項目為TCLP有機污染物、pH值、閃火點,按正修科技大學110年2月24日超微量研究科技中心檢測報告(報告編號:IJIJ110D0295),萃出液中苯、閃火點檢測值分別為32800mg/L(管制標準為0.5mg/L)、18℃(管制標準為60℃),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前述殘留有害廢液之廢貝克桶有實際產出、貯存情形,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產出、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07 |
| 13 | 2021-01-1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7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於110年1月12日14時30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工業一路7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石化一橋上,貴廠東南側),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之情事,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廠內苯乙烯製造程序(編號:M06)廢水處理設施抽水管進行更換作業,於設施旁以砂輪機切割抽水管,切割過程中產生火星,掉入廢水處理設施,引燃廢水表面非水溶性有機化合物(苯乙烯),而發生火災事件,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13 |
| 14 | 2020-04-2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4月23日派員至貴廠苯乙烯製造程序(M06)督察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發現1個設備元件編號20015070P030L(現場元件檢測流水號:TS212EB)之流體組成為乙苯,有明顯洩漏的VOC氣體,其洩漏淨檢值大於2232ppm(初檢測值11722ppm,背景值1.8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6-05 |
| 15 | 2019-09-2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七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消防局火警通報,本局於108年09月26日21時36分派員前往貴廠(地址:林園區工業一路7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判定位置:工業一路9號前,廠區西側),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情事,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貴廠鍋爐汽電共生程序(編號:M09),因進行檢修作業,製程內破碎機(編號:E111)至日用煤槽(編號:E112及E113)中間之皮帶輸送機 (編號:SW9309)內煤灰,疑似蓄熱高溫起火燃燒,致產生出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24 |
| 16 | 2019-08-2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7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民眾提供佐證照片,經檢視照片中廢氣燃燒塔確有因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汚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8年08月21日15時30分派員至貴廠並提供照片供確認,經貴廠人員檢視照片後確認為貴廠所有之廢氣燃燒塔(編號:A001)因燃燒不完全所排放之明顯粒狀汚染物,再查貴廠因於當日14時30分廠內主變壓器(1A,2A)短路導致全廠製程跳俥(M01、M02、M03、M04、M06、M07、M09),製程氣體排放至A001燃燒塔處理後,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汚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01 |
| 17 | 2019-07-3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七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7月30日派員至貴廠對二乙苯化學製造程序(M03)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超標之設備元件洩漏濃度淨檢值臚列如下: (M03)元件編號:400-10460-E-050-L;洩漏淨檢值:11,343ppm。 (M03)元件編號:400-10810-N-040-H;洩漏淨檢值:4,612ppm。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8-27 |
| 18 | 2019-03-2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7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108年3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廠廢木材混合物(D-0799)、廢紙(R-0601)、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鐵(R-1301)、一般垃圾(D-1801)混合貯存,未依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且貯存地點未於明確處以中文標示各項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及第4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4-19 |
| 19 | 2019-01-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七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1月25日14時49分前往本市林園區工業一路7號稽查時,於貴廠廠區周界圍牆外(判定位置:本市林園區石化一路石化一橋上),發現貴廠排放口有明顯排放黑煙情事,現場錄影存證,並進行目測判煙,判定結果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污染物不透光率20%累計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之規定,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苯乙烯製造程序(編號:M06)蒸氣加熱爐(編號:E003、E004),因爐內耐火泥崩落,導致燃燒不完全產生黑煙,由排放口(編號:P002)排放,造成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19-02-19 |
| 20 | 2019-01-2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工業一路七號 | 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月23日派員督察該廠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現場查核固定污染源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9)之排放口P014監測資料,結果共有2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所定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之事項如下: 1.數據採集處理系統(DAHS)軟體於106年4月19日修改及操作,然最新確認報告書為105年9月21日所填,違反管理辦法第12條第2款規定。 2.現場使用之衰光器(17.88%、11.19%、5.25%)與確認報告書(填表日期:105年9月21日;核准日期:106年10月18日)登載低中高衰光器(36.3%、18.04%、10.46%)不符,違反管理辦法第12條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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